有關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案件,自94年迄今勘選之政府主導都市更新地區,經中央與地方機關(構)整合協調、私有產權關係人之輔導溝通,已逐步完成都市計畫變更、都市更新計畫擬定、土地清理、招商策略文件及招標文件擬訂,部分地區甚至獲得內政部補助關聯性公共工程,預計今(106)年及明(107)年將有多件標案投入招商。亦希望透過本案辦理擴大行銷宣傳,舉辦講習會以強化有關業務人員之專業,同時建立政府主導都市更新之交流平台,藉由國內執行成果及改善建立不同招商模式,加速達成推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