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府城更字第099002667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公開徵求「桃園縣桃園市東門市場更新單元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九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受理申請時間:自民國99年1月20日至99年4月20日止。
二、本更新事業招商文件自民國99年1月20日開始販售至99年4月20日止(上班時間),請至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更新科購買,每份300元整。
三、有意申請者,申請書件應於民國99年4月21日下午5時前,出具公文連同申請書件郵寄或自行送達本府(地址: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四、本府將於99年4月22日上午10時,公開開啟申請書件,進行書件資格審查。
五、如有疑問,歡迎洽詢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更新科,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712
檔案名稱 | 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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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_20100202175457_東門市場招商計畫書-990202 | 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