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都市更新之推動為愛台十二建設重要政策之一,依據「都市更新推動計畫」計畫目標,預計98─101年4年內輔導100處民間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實施。
截至99年2月底止,民間更新案達661案,概要已核准現整合中者243案,報核中(含審定中)184案,累計已核定234案。目前輔導核定實施案件,雖有逐年增加趨勢,平均每年約24案,惟報核後至獲核定實施,約需1年至3年時間,影響都市更新執行效益。
為加速民間都更案之執行時程,營建署將對於報核中都更案建立追蹤機制,建立政府與民間之溝通平台,定期主動邀請實施者及相關權責單位召開輔導會議,進行聯合診斷與輔導,一次解決都市更新事業實施所遭遇之問題,並彙製通案性都市更新Q&A,於營建署都市更新網站公開資訊,供其他社區辦理更新重建參考。
該輔導計畫預計於99年4月開始執行,目前已請地方政府建立個案執行情形追蹤表,屆時可能要請實施者配合提供相關資訊及遭遇困難,由營建署彙整議題主動邀請共同討論,敬請踴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