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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臺北市中正區成功段三小段3地號等46筆土地及臨沂段一小段487-2地號等43筆土地公辦都更
本案自民國92年起即規劃做中央合署辦公行政園區,其位處市區中心,惟本區域囿於公、私有產權夾雜,長期以來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等低度使用,未能配合都市發展態勢提供適當都市機能,且現中央政府機關刻正辦理組織改造作業,加以部分機關構長期租用辦公室,需負擔租金成本,增加政府財政壓力,急需辦公空間,故檢討本案發展依循現行計畫定位,提供高品質公務辦公空間,並整合住宅產品進行整體規劃,以保障居民權利。依據行政院107年8月30日核定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計畫書」內即明列本案為重大公辦都市更新標的,擬由本中心擔任實施者推動本區之再發展。為使本區域能有效進行發展並減少政府財政支出,經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於109年2月25日及同年6月1日協調後,納入中正區臨沂段一小段487-2地號等共43筆土地(臨沂段區域)共同開發,藉與行二、三區域辦理跨區權利變換作業,以分別集中公、私有產權,調整使用機能,促進區域發展。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臺北市政府同意擔任「臺北市中正區成功段三小段3地號等46筆土地及臨沂段一小段487-2地號等43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並辦理公開徵求都市更新事業出資人,並於111年12月19日與最優申請人冠德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出資暨協助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契約。 本案包含二處基地,包含 1.行二行三區域: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二段、林森北路、北平東路、天津街所圍街廓範圍,面積約18,367.00㎡,預計發展多元使用之行政專用園區,除提供中央機關、台北市府及國家住都中心辦公空間外,亦複合商業設施並規劃住宅產品,以滿足現住戶居住需求,同時翻轉國門東側生活型態 2.臨沂段區域:位於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1巷、忠孝東路二段64巷、齊東街70巷所圍街廓範圍,面積約2,946.88㎡,預計規劃為優質住宅社區並配合地方需求,提供公益性設施,以滿足鄰里需要。

臺南市

臺南市北區仁愛段自強新村眷改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為改善臺南市北區自強新村之整體發展,並期望藉由眷改土地開發,作為帶動眷改土地再利用之契機,以「朝向更新基地與周邊建設共創社會公共價值」之執行精神,提昇國有地的經濟效益與都市更新價值,加速達到土地資產活化與都市環境更新等目的,爰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徵求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 後續開發土地面積約為1.1公頃,未來結合以成功大學、開元振興公園等開放空間串連之林森路綠軸,將能吸引眾多活動人口,極具打造地區型商業活動中心之潛力。本次公辦都更案除土地所有權人與實施者分回之房地外,市府將透過都市更新容積獎勵的方式取得至少160戶臺南公宅,提供青年及弱勢族群可負擔的住宅單元。

臺北市

「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E1E2街廓公辦都市更新案」
為促進國有土地再開發利用,完善西區門戶之都市生活機能,臺北市政府同意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擔任實施者,並由臺北住都中心辦理公辦都更公開徵求出資人招商作業徵得出資人,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 基地位處臺北市西區商圈之核心,位於忠孝西路、西寧北路、鄭州路(市民大道高架路段)和塔城街圍成的街廓,鄰近臺北車站六鐵共構、臺北市西區門戶計畫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土地開發案、臺北轉運站、鐵道部博物館園區及北門廣場等,配合都市空間演變趨勢、都市發展與社會經濟需求,重新檢討土地使用機能,擬打造臺北市西區都會活動新亮點,重新賦予該區嶄新的都市機能與活力,並龔固該區本國之門戶意象。

高雄市

「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南基地-北側)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本案申請計畫內容係屬最優申請人提案草案,後續仍需依相關法令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 由主辦機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暨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等規定,公開評選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期結合民間資源,由民間投資人擔任實施者執行都市更新,強化都市生活機能,增進土地使用效益,創造土地活化及區域再發展雙贏策略。 爰此,本案計畫目標為落實5G 亞洲新灣區智慧城政策,加速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高雄展覽館、高雄軟體園區及周邊腹地整合發展,市府與台電公司以公辦都市更新合作開發特貿3 基地,期望打造國際級會展、5G AIoT 創新園區及智慧產業聚落示範區。

金門縣

「金門縣金城鎮西南門里公所周邊(祥和段249地號等2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
1.本案更新地區為金城鎮發展較早之地區,建築物因年代久遠,屋齡老舊,其中西南門里辦公室更因內部建築斑駁,水泥剝落,鋼筋外露而不堪使用,已有傾頹或朽壞之虞,且更新地區內建物鄰棟間隔不足,部分建物座落於計畫道路用地,妨害公共交通或公共安全,縣長楊鎮浯上任後即指示,解決建物老舊問題,並兼顧城區土地活化更新,要求積極改善本案居住環境,帶動商業發展,提供公益設施以提升居民生活環境品質,作為本縣推動都市更新之示範基地。 2.本案位於金城鎮民權路88巷以東、民權路以北、光前路以西所圍之街廓,範圍介於金城鎮祥和段249地號等27筆土地,其中國有地(0.58%)、縣有地(57.18%)及私有地(42.24%),使用分區為第二種商業區(建蔽率80%、容積率360%)、第二種住宅區(建蔽率集合住宅50%/其他70%、容積率180%)。 3.本案未來規劃納入綠建築規劃,降低環境衝擊、串聯歷史文化軌跡,活化生活氣息、發展地區型商場,完善都市之生活機能、留設開放空間,供公眾通行或休憩使用、規劃複合式功能大樓,帶動地區再發展。 4.未來本府將透過都市更新分回建物部分,規劃沿續西南門里公所原本服務民眾之功能與社會福利設施空間。

臺南市

臺南市北區東興段926-1、925-3、911-1及911-5地號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臺南市政府近年積極配合中央推動土地資產活化,辦理臺南市北區中興新城(東興段926-1、925-3、911-1及911-5地號)土地都市更新案公開評選實施者。 基地位於北區東豐路、前鋒路、小東路及鐵路所圍地區,土地面積約為6,158平方公尺,因本案區位優勢,東鄰成功大學,西靠臺南公園,配合鐵路地下化工程,基地西側緊鄰公園道用地,且鄰近臺南車站,未來透過串連開放空間系統,創造優質的生活環境,可望有效吸引青壯人口入住,激發都市活力、促動產業發展。。本次公辦都更案市府將透過都市更新容積獎勵的方式取得約百戶公營住宅,

臺南市

臺南市東區平實段8、9、15、16、18地號營改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為帶動東臺南副都心發展,加速達到土地資產活化與都市環境更新、增加社會住宅供給等目的,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13條暨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等規定,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並於招商條件設定實施者應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7條申請獎勵額度上限之獎勵回饋公營住宅,規劃獨棟之公營住宅。 本更新案位於臺南市東區後甲二路、後甲三街、平實二街與平實六街所圍地區,基地面積合計約為2.4公頃,期望結合民間資源,強化都市生活機能,增進土地使用效益,創造地區發展、公部門與投資者等多方共贏效益。

高雄市

「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南基地-南側)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本案申請計畫內容係屬最優申請人提案草案,後續仍需依相關法令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本案計畫目標為落實5G亞洲新灣區智慧城政策,加速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高雄展覽館、高雄軟體園區及周邊腹地整合發展,市府與台電公司以公辦都市更新合作開發特貿3基地,期望打造國際級會展、5G AIoT 創新園區及智慧產業聚落示範區。爰此,由主辦機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暨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等規定,公開評選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期結合民間資源,由民間投資人擔任實施者執行都市更新,強化都市生活機能,增進土地使用效益,創造土地活化及區域再發展雙贏策略。

高雄市

「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北基地)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本案申請計畫內容係屬最優申請人提案草案,後續仍需依相關法令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本案計畫目標為落實5G 亞洲新灣區智慧城政策,加速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高雄展覽館、高雄軟體園區及周邊腹地整合發展,市府與台電公司以公辦都市更新合作開發特貿三基地,期望打造國際級會展、5G AIoT 創新園區及智慧產業聚落示範區。本基地位於高雄市前鎮區多功能經貿園區,坐落於高雄市前鎮區獅甲段379 地號之1 筆土地,面積約31,031 平方公尺,範圍內土地所有權由台電公司(持分60.7%)及高雄市(持分39.3%)分別共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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