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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臺南市東區平實段8、9、15、16、18地號營改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為帶動東臺南副都心發展,加速達到土地資產活化與都市環境更新、增加社會住宅供給等目的,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13條暨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等規定,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並於招商條件設定實施者應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7條申請獎勵額度上限之獎勵回饋公營住宅,規劃獨棟之公營住宅。 本更新案位於臺南市東區後甲二路、後甲三街、平實二街與平實六街所圍地區,基地面積合計約為2.4公頃,期望結合民間資源,強化都市生活機能,增進土地使用效益,創造地區發展、公部門與投資者等多方共贏效益。

高雄市

「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南基地-南側)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本案申請計畫內容係屬最優申請人提案草案,後續仍需依相關法令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本案計畫目標為落實5G亞洲新灣區智慧城政策,加速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高雄展覽館、高雄軟體園區及周邊腹地整合發展,市府與台電公司以公辦都市更新合作開發特貿3基地,期望打造國際級會展、5G AIoT 創新園區及智慧產業聚落示範區。爰此,由主辦機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暨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等規定,公開評選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期結合民間資源,由民間投資人擔任實施者執行都市更新,強化都市生活機能,增進土地使用效益,創造土地活化及區域再發展雙贏策略。

高雄市

「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北基地)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本案申請計畫內容係屬最優申請人提案草案,後續仍需依相關法令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本案計畫目標為落實5G 亞洲新灣區智慧城政策,加速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高雄展覽館、高雄軟體園區及周邊腹地整合發展,市府與台電公司以公辦都市更新合作開發特貿三基地,期望打造國際級會展、5G AIoT 創新園區及智慧產業聚落示範區。本基地位於高雄市前鎮區多功能經貿園區,坐落於高雄市前鎮區獅甲段379 地號之1 筆土地,面積約31,031 平方公尺,範圍內土地所有權由台電公司(持分60.7%)及高雄市(持分39.3%)分別共同持有。

嘉義市

嘉義市民族國小西側南門段二小段87地號等9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本案基地原有單位舊宿舍已拆除騰空,為因應時空環境改變,落實土地效益活化並強化市區商業活動的連續性,嘉義市政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率先辦理本案「嘉義市民族國小西側南門二小段87地號等9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本案基地位於嘉義市民族國小西南側、吳鳳北路與垂楊路交會處,權屬皆為公有土地,地主包含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教育部及國產署,基地面積為4,494平方公尺。 公有地主部分領回權利金、部分領回房地方式參與,實施者須另提供公益設施及都市發展更新基金,以提升都更公益性與地區發展。

臺北市

臺北市信義區雅祥段一小段6地號等16筆土地(兒童福利中心A1基地)都市更新事業
本基地位於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5巷7弄以東、松隆路123巷以西、市民大道六段以南及基隆路一段35巷5弄以北所圍街廓,土地面積合計8,850㎡,周邊多為30年以上老公寓。 未來基地整體規劃三幢四棟建築,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分回部分,將規劃為一幢兩棟全齡友善出租住宅,並於低樓層設置生活商業空間、健康醫療診所及社區共享設施;臺北市政府分回棟主要規劃為住宿式長照空間,優先提供地區性公益使用,其他設施還包含區民活動中心、老人日間照顧中心及社會住宅;出資人分回部分為出資人及私地主產權共同規劃集合住宅大樓。

新竹市

新竹市北區成德段25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為促進縣有不動產之活化及改善都市景觀,本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函請新竹市政府同意公開評選並委託實施者辦理「新竹市北區成德段25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本更新案基地位於新竹市中山路以東、警光路23巷以西、警光路以北、客雅溪以南所圍部分街廓,為新竹市中心區之外圍,緊鄰台溪親子公園、天公壇公園與台溪里集會所,計畫面積4611.07平方公尺。 本案計畫範圍內地上建物為警察職務及眷屬宿舍,巷弄狹小,房屋現況老舊,多數房舍閒置,有公共安全及環境衛生之虞。 未來基地將結合周邊藍綠帶景觀,透過都更事業回饋公益性設施空間,打造優質、鄰里商業及休憩之住宅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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