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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四小段303地號等6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為促進都市之活化及再生、改善都市空間、增進地區環境安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臺北市政府同意擔任「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四小段303地號等6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並辦理公開徵求都市更新事業出資人,並於110年11月15日與最優申請人中國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出資暨協助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契約。 本更新案所處基地座於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以南、昆陽街217巷以東、昆陽街171巷1弄以北、昆陽街191巷以西所圍完整街廓。本案朝優質居住環境發展,透過整合私有地主及順應都市紋理之整體規劃開發,建構混齡生活及資源共享的空間,重新塑造地區之都市景觀,提升地區環境品質及公共安全,帶動區域再發展。

新北市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段63地號等6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保二總隊東側辦公廳舍區建物現況老舊、土地低度利用,為協助解決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機關現有廳舍問題,將透過都市更新方式興建合署辦公廳舍,提供保二、保三、保七、民防指揮管制所及警察通訊所等五大警察機關進駐,落實活化國有土地政策。 本案目標為更新辦公廳舍提升員警值勤環境,並貫徹政府住宅政策提供社會住宅,串聯景平路沿街商業空間引入商業性服務設施複合使用,期待藉由都市更新打破封閉空間印象,建造「安全、安心、安穩、安樂、安居」的生活環境,加速帶動景平站周邊更新開發的契機。【詳情請洽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02-2100-6300#283】https://www.hurc.org.tw/hurc/docDetail?uid=112&pid=12&doc_id=417

臺南市

臺南市東區平實段2、3、5、6地號營改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為帶動東臺南副都心發展,並期望藉由國有地之都市更新、整體規劃,作為東區整體發展之起點,以「朝向更新基地與周邊建設共創社會公共價值」之執行精神,提昇國有地的經濟效益與都市更新價值,加速達到土地資產活化與都市環境更新等目的,爰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徵求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 本更新案所處基地座落東區小東路、後甲二路、平實二街及憲兵隊所圍地區,面積合計為28,704.92平方公尺,座落於臺南市東區與永康區之交界,且鄰近「南紡夢時代商圈」及「國賓商圈」兩大商圈。 未來地主國有財產屬透過權利變換分回房地,主辦機關臺南市政府經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取得公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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