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都市之活化及再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臺北市政府同意擔任「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61地號等28筆土地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並辦理公開徵求都市更新事業出資人,並於109年10月30日正式與出資人全坤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約。
本案所處基地座落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嘉興街以東、樂業街94巷以西、樂業街以南及基隆路2段291巷以北所圍街廓。本案朝優質居住環境發展,透過整合台電土地及周邊鄰地整體規劃開發,改善區域生活環境,達成整體鄰里單元發展再生,實現「安居、家興、樂業」目標。
縣市 | 臺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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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 | 大安區 |
案名 |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61地號等28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
主辦機關 (構)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面積(㎡) | 5,120.00 |
政府主導方式 | 同意自行實施(公開評選出資人) |
法令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 |
處理方式 | 重建 |
實施方式 | 權利變換 |
預估民間投資金額(億元) | 36.29 |
最優申請人 | 全坤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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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結果 | 本案於民國109年6月29日公開徵求出資人,109年9月1日辦理資格審查,109年9月17日辦理綜合評選會議,評選結果由全坤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為最優申請人。 |
公告招商日期 | 109.06.29 |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 109.09.23 |
簽約日期 | 109.10.30 |
評選結果說明 | 決標共同負擔比例:33.14% 預估總銷價值:93.08億元 |
政府主導更新案件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興街學生宿舍都市更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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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更新日期 | 本專案資料最後更新於111.07.28 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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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位置:本基地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嘉興街以東、樂業街94巷以西、樂業街以南及基隆路2段291巷以北所圍街廓,包括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61地號等28筆土地,土地面積合計為5,120平方公尺。
地上物現況說明:1.合法建物
本基地範圍內合法建築物以辦竣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者為原則,共計有12棟合法建築物。面臨樂業街之4層樓公寓,現況地面層作為商業使用,樂業街94巷2號現況空置;嘉興街地面層為商業使用;台電公司宿舍為2、3層樓及地下1樓之建物位於街廓正中央;於台電嘉興街宿舍東北側地上建物皆為5樓以下公寓式住宅。
2.占有他人土地之違章建築戶
本基地內占有他人土地之違章建築戶共計5戶,其中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第1項第2款第6目條件認定之舊違章建築戶共計3戶。
土地使用分區 | 面積(㎡) | 比例(%) | 建蔽率(%) | 容積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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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商業區 | 764.00 | 14.92 | 55.00 | 360.00 |
第三種住宅區 | 4,356.00 | 85.08 | 45.00 | 225.00 |
合計 | 5,120.00 | 100.00% |
土地建物使用產權一覽表 | 土地面積(㎡) | 土地比例(%) | 建物面積(㎡) | 建物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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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 | 831.00 | 16.23% | ||
私有 | 4,289.00 | 83.77% | ||
合計 | 5,120.00 | 100.00% |
政府應辦事項 |
1. 協助於開工日10日前完成本案範圍內土地之現況點交作業,並提供土地清冊。 2. 協助整合土地所有權人及違章建築戶。 3. 協助進入本基地公私有土地或違章建築實施調查或測量,或辦理土地鑑界及其他相關必要事項及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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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者/投資人應辦事項 |
1. 依據本案「出資暨協助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契約」(含相關附件)及經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執行(或協助執行)都市更新作業。 2. 辦理本案建築、結構、設備及景觀等整體規劃設計、監造及興建、營建。 3. 協助申請都市更新、相關審議及辦理其他必要之各項許可、登記、核准及執照。 |
預估民間投資金額(億元) | 3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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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估民間投資項目 | 集合住宅、店鋪 |
預估更新後總價值(億元) | 93.08 |
預估實施者/投資人分配比例(%) | 33.14 |
留設公共設施項目 | 計畫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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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設公共設施面積(㎡) | 18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