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面積(公頃) | 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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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現況及發展條件 | 本案前經市府96年6月公告劃定更新地區(屬於第二市場地區更新地區範圍),臺中市政府、臺中市議會及其他相關行政機關於 99 年底陸續遷出,為避免行政機能抽離,而加速舊市區衰敗,故臺中市政府辦理「臺中州廳及附近地區都市更新計畫」,在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地區發展前提下,期藉由都市空間機能轉換,進行空間改造並導入新的都市活動,加速舊市區復甦。 |
更新地區名稱 | 第二市場地區更新地區 |
目前辦理情形 | 結案 |
資料更新日期 | 本專案資料最後更新於109.12.25 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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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文件名稱 | 上架日期 | 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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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專案簡介 | 107.10.17 | 下載 |
項目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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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計畫核定日期 | 107.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