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次數 | 公告新增日期 | 公告類型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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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 | 110.01.23 08:00 | 評選結果公告 | 110.01.23 08:00 | 110.01.24 17:00 |
標案案號 | UR108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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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 | 桃園市 |
公告次數 | 第4次 |
案名 | 公開評選「桃園市龜山區山德段378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建國一村南區段公辦都更)。 |
主辦機關 | 桃園市政府 |
法令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
實施方式 | 全區劃定為1個更新單元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重建。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 本案位於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山鶯路交叉口東南側,包含龜山區山德段378地號等7筆土地,全區劃定為1個更新單元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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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36個月內取得本案全部建物使用執照。 |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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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 否 |
評選日期 | 110.01.18 |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 110.01.18 |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 110.01.23 08:00 |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 110.01.24 17:00 |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
評選會名單不公開 依「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第7條規定,經本府衡酌本案特性及實際需要,不予公開評選會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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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蔡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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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單位 |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
聯絡人電話 | (03)3324700分機3106 |
聯絡人傳真 | |
聯絡人電子郵件 |
公告次數 | 公告新增日期 | 公告類型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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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 | 109.11.18 08:00 |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 109.11.17 08:00 | 110.01.15 17:00 |
標案案號 | UR108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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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 | 桃園市 |
公告次數 | 第4次 |
案名 | 公開評選「桃園市龜山區山德段378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建國一村南區段公辦都更)。 |
主辦機關 | 桃園市政府 |
法令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
實施方式 | 全區劃定為1個更新單元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重建。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 本案位於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山鶯路交叉口東南側,包含龜山區山德段378地號等7筆土地,全區劃定為1個更新單元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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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36個月內取得本案全部建物使用執照。 |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一)一般資格: 1、申請人以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 26 條規定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 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2、申請人在公告日前 3 年內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並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3、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 103 條第1 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開發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建築開發實績(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者)之一: 1、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 10 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2 萬平方公尺(含)以上。 2、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 10 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開發一次金額達新台幣1.5 億元(含)以上或累計金額達新臺幣4.5 億元(含)以上。 (三)財務能力資格: 1、申請人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3,500 萬元(含)以上。 2、申請人之前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公司淨值不低於新臺幣 1.05 億元(含)以上。 (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 1.2 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3、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4、申請人最近一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 20%,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5、申請人最近 3 年(查詢日須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 6、申請人最近 1 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1 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 (一)資格審查: 1、有1家(含)以上申請人於申請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時,將同時開啟資格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辦理資格審查。 2、資格文件書面審查、異議處理、一般資格證明文件查證作業等程序完成後,主辦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資格審查最終合格與否結果。 (二)綜合評選: 1、本案採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申請人與團隊簡介:10%、整體開發構想:40%、權利變換分配規劃暨財務計畫:35%、服務回饋:5%、簡報與答詢:10%),加總計算後依據分數高低評定各合格申請人之序位,並擇各委員評定序位合計數之最低者3家為入圍申請人。 2、有1家以上之入圍申請人時,評選會再當場開啟入圍申請人所提送之權利金承諾書,並就其中不低於公告之權利金金額中最高金額者評定為最優申請人。 |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 申請人應將資格文件(包含申請保證金新臺幣350萬元整繳納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權利金承諾書,一併裝入申請人自備之不透明封套或容器中,並於該等不透明封套或容器表面黏貼投標封套。申請文件應於民國109年11月17日起至110年1月15日下午5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以機關收發單位之收文時間戳為憑。 |
公告日 | 109.11.17 |
申請截止日 | 110.01.15 |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 一) 自行前往領取方式:自公告招標後民國109年11月17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請逕向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購取公開評選文件。 (二)通訊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並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票之大型回郵信封,註明領標名稱,依照招標公告規定申領辦理。 (三)網路下載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日止,請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最新消息)填妥領標表單,再由主辦機關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nzY01HHe-dtZEZdwm3LxP3sUO2_gIzmMiQdAgAF37uI/edit) |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洽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
保證金 | 新臺幣350萬元 |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
評選會名單不公開 依「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第7條規定,經本府衡酌本案特性及實際需要,不予公開評選會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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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蔡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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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單位 |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
聯絡人電話 | (03)3324700分機3106 |
聯絡人傳真 | |
聯絡人電子郵件 |
公告次數 | 公告新增日期 | 公告類型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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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 | 109.02.11 08:00 | 評選結果公告 | 109.02.11 08:00 | 109.02.12 17:00 |
標案案號 | UR108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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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 | 桃園市 |
公告次數 | 第3次 |
案名 | 公開評選「桃園市龜山區山德段378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建國一村南區段公辦都更)。 |
主辦機關 | 桃園市政府 |
法令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
實施方式 | 全區劃定為1個更新單元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重建。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 本案位於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山鶯路交叉口東南側,包含龜山區山德段378地號等7筆土地,全區劃定為1個更新單元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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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36個月內取得本案全部建物使用執照。 |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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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 否 |
評選日期 | 109.02.07 |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 109.02.07 |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 109.02.11 08:00 |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 109.02.12 17:00 |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
評選會名單不公開 依「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第7條規定,經本府衡酌本案特性及實際需要,不予公開評選會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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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蔡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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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單位 |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
聯絡人電話 | (03)3324700分機3106 |
聯絡人傳真 | |
聯絡人電子郵件 |
公告次數 | 公告新增日期 | 公告類型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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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 | 108.12.09 08:00 |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 108.12.09 08:00 | 109.02.06 17:00 |
標案案號 | UR108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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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 | 桃園市 |
公告次數 | 第3次 |
案名 | 公開評選「桃園市龜山區山德段378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建國一村南區段公辦都更)。 |
主辦機關 | 桃園市政府 |
法令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
實施方式 | 全區劃定為1個更新單元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重建。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 本案位於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山鶯路交叉口東南側,包含龜山區山德段378地號等7筆土地,全區劃定為1個更新單元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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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36個月內取得本案全部建物使用執照。 |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一)一般資格: 1、申請人以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26條規定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2、申請人在公告期間前3年內,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並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二)開發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建築開發實績(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者)之一: 1、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使用執照總樓地板面積達1.2萬平方公尺(含)以上。 2、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金額達新臺幣4.5億元(含)以上。 (三)財務能力資格: 1、申請人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3,500萬元(含)以上。 2、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 3、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 (一)資格審查: 1、有1家(含)以上申請人於申請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時,將同時開啟資格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辦理資格審查。 2、資格文件書面審查、異議處理、一般資格證明文件查證作業等程序完成後,主辦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資格審查最終合格與否結果。 (二)綜合評選: 1、本案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申請人團隊介紹及相關實績:10%、整體開發構想:40%、權利變換分配規劃暨財務計畫:35%、簡報與答詢:15%),加總計算後依據分數高低評定各合格申請人之序位,並擇各委員評定序位合計數之最低者3家為入圍申請人。 2、有1家以上之入圍申請人時,評選會再當場開啟入圍申請人所提送之權利金標單,並就其中不低於公告之權利金中最高金額者評定為最優申請人。 |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 申請人應將資格文件(包含申請保證金新臺幣350萬元整繳納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權利金標單,一併裝入申請人自備之不透明封套或容器中,並於該等不透明封套或容器表面黏貼投標封套。申請文件應於民國108年12月9日至109年2月6日下午5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以機關收發單位之收文時間戳為憑。 |
公告日 | 108.12.09 |
申請截止日 | 109.02.06 |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自行前往領取方式:自公告招標後民國108年12月9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 13:30~17:00,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請逕向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購取招標文件。 (二)通訊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並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票之大型回郵信封,註明領標名稱,依照招標公告規定申領辦理。 (三)網路下載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日止,請自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最新消息)填妥領標表單(https://ppt.cc/faaWCx),再由主辦機關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 |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請洽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承辦人。 |
保證金 | 新臺幣350萬元 |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
評選會名單不公開 依「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第7條規定,經本府衡酌本案特性及實際需要,不予公開評選會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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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蔡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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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單位 |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
聯絡人電話 | (03)3324700分機3106 |
聯絡人傳真 | |
聯絡人電子郵件 |
公告次數 | 公告新增日期 | 公告類型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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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 | 108.10.28 08:00 | 評選結果公告 | 108.10.28 08:00 | 108.10.29 17:00 |
標案案號 | UR108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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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 | 桃園市 |
公告次數 | 第2次 |
案名 | 公開評選「桃園市龜山區山德段378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建國一村南區段公辦都更)。 |
主辦機關 | 桃園市政府 |
法令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
實施方式 | 全區劃定為1個更新單元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重建。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 本案位於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山鶯路交叉口東南側,包含龜山區山德段378地號等7筆土地,全區劃定為1個更新單元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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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36個月內取得本案全部建物使用執照。 |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 https://ohd.tycg.gov.tw/home.jsp?id=8&parentpath=0,1&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907230077&aplistdn=ou=hotnews,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language=chinese |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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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 是 |
評選日期 | 108.09.20 |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 108.09.20 |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 108.10.28 08:00 |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 108.10.29 17:00 |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
評選會名單不公開 依「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第7條規定,經本府衡酌本案特性及實際需要,不予公開評選會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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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蔡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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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單位 |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
聯絡人電話 | (03)3324700分機3106 |
聯絡人傳真 | |
聯絡人電子郵件 |
公告次數 | 公告新增日期 | 公告類型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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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 | 108.08.02 08:00 |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 108.07.22 08:00 | 108.09.19 17:00 |
標案案號 | UR108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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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 | 桃園市 |
公告次數 | 第2次 |
案名 | 公開評選「桃園市龜山區山德段378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建國一村南區段公辦都更)。 |
主辦機關 | 桃園市政府 |
法令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
實施方式 | 全區劃定為1個更新單元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重建。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 本案位於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山鶯路交叉口東南側,包含龜山區山德段378地號等7筆土地,全區劃定為1個更新單元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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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36個月內取得本案全部建物使用執照。 |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一)一般資格: 1、申請人以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26條規定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2、申請人在公告期間前3年內,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並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二)開發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建築開發實績(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者)之一: 1、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使用執照總樓地板面積達1.2萬平方公尺(含)以上。 2、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金額達新臺幣4.5億元(含)以上。 (三)財務能力資格: 1、申請人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3,500萬元(含)以上。 2、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 3、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 (一)資格審查: 1、有1家(含)以上申請人於申請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時,將同時開啟資格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辦理資格審查。 2、資格文件書面審查、異議處理、一般資格證明文件查證作業等程序完成後,主辦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資格審查最終合格與否結果。 (二)綜合評選: 1、本案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申請人團隊介紹及相關實績:10%、整體開發構想:40%、權利變換分配規劃暨財務計畫:35%、簡報與答詢:15%),加總計算後依據分數高低評定各合格申請人之序位,並擇各委員評定序位合計數之最低者3家為入圍申請人。 2、有1家以上之入圍申請人時,評選會再當場開啟入圍申請人所提送之權利金標單,並就其中不低於公告之權利金中最高金額者評定為最優申請人。 |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 申請人應將資格文件(包含申請保證金新臺幣350萬元整繳納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權利金標單,一併裝入申請人自備之不透明封套或容器中,並於該等不透明封套或容器表面黏貼投標封套。申請文件應於民國108年7月22日至108年9月19日下午5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以機關收發單位之收文時間戳為憑。 |
公告日 | 108.07.22 |
申請截止日 | 108.09.19 |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自行前往領取方式:自公告招標後民國108年7月22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 13:30~17:00,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請逕向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購取招標文件。 (二)通訊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並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票之大型回郵信封,註明領標名稱,依照招標公告規定申領辦理。 (三)自行下載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日止,請逕自桃園市政府網站(一般公告)自行下載招標文件。 |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逕洽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
保證金 | 新臺幣350萬元 |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 https://ohd.tycg.gov.tw/home.jsp?id=8&parentpath=0,1&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907230077&aplistdn=ou=hotnews,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language=chinese |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
評選會名單不公開 依「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第7條規定,經本府衡酌本案特性及實際需要,不予公開評選會名單。 |
---|
聯絡人 | 蔡先生 |
---|---|
聯絡人單位 |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
聯絡人電話 | (03)3324700分機3106 |
聯絡人傳真 | |
聯絡人電子郵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