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次數 | 公告新增日期 | 公告類型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
第2次 | 113.03.07 08:00 | 評選結果公告 | 113.03.07 08:00 | 113.03.08 17:00 |
標案案號 | UR108009 |
---|---|
區位 | 彰化縣 |
公告次數 | 第2次 |
案名 | 公開評選「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
主辦機關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主辦機關地址 | 10041台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
主管機關 | 彰化縣政府 |
主管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
同意機關構辦理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 |
同意機關構辦理事項 | 同意委託本局辦理公開評選都市更新實施者 |
實施方式 | 設定地上權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 1.普通地上權範圍:包含員林市新生段205、205-1、206、206-1、222-1、226、226-1、227、227-1、228、228-1、229、229-1、229-2、230、264、264- 1、264-2、264-3、264-4、321、321- 1、321-2 地號、員林段593-5、593- 8、593-13*、602-38、789地號(*當筆地號部分土地),計28筆土地於擬定細部計畫、都市計畫變更(如有)、都更計畫(如有)發布實施後之可建築範圍,原面積約16,392.61平方公尺(實際地號與面積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公告時之土地登記簿所登記內容為準);本更新基地範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有之土地(地號222-1、228、228-1、229、229-1、229-2、230、602-38),已於110年 3月2日有償撥用予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商業區(建蔽率80%、容積率350%)、第三種商業區(建蔽率80%、容積率340%)。 2.區分地上權範圍:為員林段593地號等1筆地號,依員林火車站都市設計審定內容之橋下商業空間(一)、(二),面積約7,880.08平方公尺(實際面積均以地政機關丈量為準);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一種車站專用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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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 設定地上權範圍存續期間70年 |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 https://reurl.cc/Y1VWVL |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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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 否 |
評選日期 | 113.02.13 |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 113.02.20 |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 113.03.07 08:00 |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 113.03.08 17:00 |
評選委員總額 | 11 |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
評選會名單公開 |
---|
序號 | 召集人 | 姓名 | 任職單位/職稱 | 性別 | 出席會議 |
---|---|---|---|---|---|
1 | 是 | 朱來順 |
臺灣鐵路管理局 副局長 |
男 | 否 |
2 | 否 | 鄭珮綺 |
臺灣鐵路管理局 總經理 |
女 | 否 |
3 | 否 | 胡雅芳 |
臺灣鐵路管理局 專門委員 |
女 | 否 |
序號 | 召集人 | 姓名 | 任職單位/職稱 | 性別 | 出席會議 |
---|---|---|---|---|---|
1 | 否 | 劉曜華 |
逢甲大學 副教授 |
男 | 否 |
2 | 否 | 張梅英 |
逢甲大學 副教授 |
女 | 否 |
3 | 否 | 曾光宗 |
中原大學 教授 |
男 | 否 |
4 | 否 | 張基義 |
交通大學 教授 |
男 | 否 |
5 | 否 | 柯茂榮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主任 |
男 | 否 |
6 | 否 | 陳慧君 |
交通部鐵道局 組長 |
女 | 否 |
7 | 否 | 魏瑜 |
交通部路政司 專門委員 |
女 | 否 |
8 | 否 | 劉玉平 |
彰化縣建設處 處長 |
男 | 否 |
聯絡人 | 李小姐 |
---|---|
聯絡人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聯絡人電話 | 02-2381-5226轉3696 |
聯絡人傳真 | 02-2331-4805 |
聯絡人電子郵件 | 0100024@railway.gov.tw |
公告次數 | 公告新增日期 | 公告類型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
第2次 | 112.09.11 08:00 |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 112.09.11 08:00 | 113.01.09 17:00 |
標案案號 | UR10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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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 | 彰化縣 |
公告次數 | 第2次 |
案名 | 公開評選「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
主辦機關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主辦機關地址 | 10041台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
主管機關 | 彰化縣政府 |
主管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
同意機關構辦理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 |
同意機關構辦理事項 | 同意委託本局辦理公開評選都市更新實施者 |
實施方式 | 設定地上權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 1.普通地上權範圍:包含員林市新生段205、205-1、206、206-1、222-1、226、226-1、227、227-1、228、228-1、229、229-1、229-2、230、264、264- 1、264-2、264-3、264-4、321、321- 1、321-2 地號、員林段593-5、593- 8、593-13*、602-38、789地號(*當筆地號部分土地),計28筆土地於擬定細部計畫、都市計畫變更(如有)、都更計畫(如有)發布實施後之可建築範圍,原面積約16,392.61平方公尺(實際地號與面積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公告時之土地登記簿所登記內容為準);本更新基地範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有之土地(地號222-1、228、228-1、229、229-1、229-2、230、602-38),已於110年 3月2日有償撥用予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商業區(建蔽率80%、容積率350%)、第三種商業區(建蔽率80%、容積率340%)。 2.區分地上權範圍:為員林段593地號等1筆地號,依員林火車站都市設計審定內容之橋下商業空間(一)、(二),面積約7,880.08平方公尺(實際面積均以地政機關丈量為準);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一種車站專用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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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 設定地上權範圍存續期間70年 |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一、一般資格:申請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6條規定及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除依土地法第17條至第20條及外國人投資條例規定辦理外,並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 (1)依中華民國法令經主管機關認許及核准在臺灣設立分公司者。 (2)於申請前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386條申請備查,並設置代表人辦事處者。 3.上述之本國公司、外國公司應成立達3年以上。 二、財務能力資格: 1.申請人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 1.5 億元(含)以上。 2.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 1 年(即111年度)或本案申請截止日前最近一季財務報表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 3.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1年(即111年度)或本案申請截止日前最近一季財務報表之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4.申請人在申請期限截止日前 3 年內,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並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開發能力資格: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十年內,具備興建能力或營運能力之一資格,此開發能力資格項目不得由各協力廠商替代之: 1.曾完成商業購物中心或百貨或量販店或旅館使用或其他符合該申請人所提出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中所載之各項不動產事業設施之項目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30,000平方公尺。 2.應具備商業購物中心或百貨或量販店或旅館或其他符合該申請人所提出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中所載之各項不動產事業設施之項目之營運證明。 |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 評選方式:二階段評選 1.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就申請人之資格文件及公告所應檢附之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選出「合格申請人」。 2.第二階段綜合評選:分為「規格評選」及「價格評決」二部分。 (1)規格評選:由評選會依據「合格申請人」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相關文件進行規格評選,評選出「入圍申請人」。 (2)價格評決:就「入圍申請人」之「營運權利金標價單」所載高於底價之「營業收入淨額比例」之最高者評定為最優申請人。 |
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或主辦機關認定事項 | 無 |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 自本公告日112年9月11日(星期一)起至113年1月9日(星期二)申請截止。申請人應依申請須知所載應備文件內容及套封方式,於公告截止日前,專箱密封由專人送達主辦機關,逾期恕不受理;如遇停止上班日暫停收件,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 |
公告日 | 112.09.11 |
申請截止日 | 113.01.09 |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領取方式:請於公告期間內(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至主辦機關洽購。洽購方式為先將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00元整匯入主辦機關帳戶(銀行:臺灣銀行營業部、帳號:003031121966、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基金戶),再持匯款單據至主辦機關領取公開評選文件。 (二)主辦機關受理單位:臺鐵局資產開發中心開發科(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3樓3002室)。 |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一)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00元整。 (二)先將工本費匯入主辦機關帳戶(銀行:臺灣銀行營業部、帳號:003031121966、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基金戶),再持匯款單據至主辦機關領取公開評選文件。 |
保證金 | 申請保證金新臺幣1,500萬元 |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 https://reurl.cc/Y1VWVL |
評選委員總額 | 11 |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
評選會名單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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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召集人 | 姓名 | 任職單位/職稱 | 性別 |
---|---|---|---|---|
1 | 是 | 朱來順 |
臺灣鐵路管理局 副局長 |
男 |
2 | 否 | 鄭珮綺 |
臺灣鐵路管理局 總經理 |
女 |
3 | 否 | 胡雅芳 |
臺灣鐵路管理局 專門委員 |
女 |
序號 | 召集人 | 姓名 | 任職單位/職稱 | 性別 |
---|---|---|---|---|
1 | 否 | 劉曜華 |
逢甲大學 副教授 |
男 |
2 | 否 | 張梅英 |
逢甲大學 副教授 |
女 |
3 | 否 | 曾光宗 |
中原大學 教授 |
男 |
4 | 否 | 張基義 |
交通大學 教授 |
男 |
5 | 否 | 柯茂榮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主任 |
男 |
6 | 否 | 陳慧君 |
交通部鐵道局 組長 |
女 |
7 | 否 | 魏瑜 |
交通部路政司 專門委員 |
女 |
8 | 否 | 劉玉平 |
彰化縣建設處 處長 |
男 |
聯絡人 | 蘇小姐 |
---|---|
聯絡人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聯絡人電話 | 02-2381-5226轉3667 |
聯絡人傳真 | 02-2331-4805 |
聯絡人電子郵件 | 7026946@railway.gov.tw |
公告次數 | 公告新增日期 | 公告類型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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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 | 112.01.16 08:00 | 變更或補充公告(第3次) | 112.01.16 08:00 | 112.01.20 17:00 |
變更或補充事項 | 變更評選委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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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案號 | UR10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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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 | 彰化縣 |
公告次數 | 第1次 |
案名 | 公開評選「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
主辦機關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主辦機關地址 | 10041台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
主管機關 | 彰化縣政府 |
主管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
同意機關構辦理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 |
同意機關構辦理事項 | 同意委託本局辦理公開評選都市更新實施者 |
實施方式 | 設定地上權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 本案基地位於彰化縣員林火車站站區周邊土地,以公有地設定地上權方案納入車專區一併招商。 公有地範圍 : 北至靜修路、東至與車站專用區分界線,南到員林段593-13地號南側、西以私有地為界,面積約19,153.61平方公尺 車專區 : 橋下商業空間為員林火車站都市設計審定內容之橋下商業空間(一)及橋下商業空間(二),位於彰化縣員林市員林段593地號土地,面積共約7,880.08平方公尺。 權屬單純,面積共約2.7公頃,屬地方發展中心,周遭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投資潛力無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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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 設定地上權範圍存續期間50年 |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一般資格 : 本國公司、外國公司成立達三年以上 財務能力資格: 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1.5億元以上 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 信債能力資格: 最近3年無退票記錄或重大喪失債信之情事 專業技術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 申請人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十年內,具備商業購物中心或百貨或量販店或旅館之興建或營運經驗上列專業技術能力資格,不得由各協力廠商替代之 |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 評選方式:二階段評選 1.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由主辦機關就申請人之資格文件及公告所應檢附之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選出「合格申請人」。 2. 第二階段綜合評選:分為規格評選及價格評決兩部份。 (1)規格評選:由評選委員會就合格申請人,依據其所投遞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相關文件,擇優選出「入圍申請人」。 (2)價格評決:由評選委員會就入圍申請人標價單,評定出本案之「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 |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 自本公告日之次日(108年11月1日-星期五)起至108年12月31(星期二)申請截止。申請人應依申請須知所載應備文件內容及套封方式,於公告截止日前,專箱密封由專人送達主辦機關,逾期恕不受理;如遇停止上班日暫停收件,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 |
原 公告日 | 112.01.16 |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日期 | 112.01.16 |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截止日期 | 112.01.20 |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領取方式:請於公告期間內(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至主辦機關洽購。洽購方式為先將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00元整匯入主辦機關帳戶(銀行:臺灣銀行營業部、帳號:003031121966、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基金戶),再持匯款單據至主辦機關領取公開評選文件。 (二)主辦機關受理單位:臺鐵局資產開發中心開發科(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3樓3002室)。 |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一)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00元整。 (二)先將工本費匯入主辦機關帳戶(銀行:臺灣銀行營業部、帳號:003031121966、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基金戶),再持匯款單據至主辦機關領取公開評選文件。 |
保證金 | 申請保證金新臺幣2,000萬元整元 |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 https://reurl.cc/Y1VWVL |
評選委員總額 | 11 |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
評選會名單公開 |
---|
序號 | 召集人 | 姓名 | 任職單位/職稱 | 性別 |
---|---|---|---|---|
1 | 是 | 朱來順 |
臺灣鐵路管理局 副局長 |
男 |
2 | 否 | 鄭珮綺 |
臺灣鐵路管理局 總經理 |
女 |
3 | 否 | 胡雅芳 |
臺灣鐵路管理局 專門委員 |
女 |
序號 | 召集人 | 姓名 | 任職單位/職稱 | 性別 |
---|---|---|---|---|
1 | 否 | 劉曜華 |
逢甲大學 副教授 |
男 |
2 | 否 | 張梅英 |
逢甲大學 副教授 |
女 |
3 | 否 | 曾光宗 |
中原大學 教授 |
男 |
4 | 否 | 張基義 |
交通大學 教授 |
男 |
5 | 否 | 柯茂榮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主任 |
男 |
6 | 否 | 陳慧君 |
交通部鐵道局 組長 |
女 |
7 | 否 | 魏瑜 |
交通部路政司 專門委員 |
女 |
8 | 否 | 劉玉平 |
彰化縣建設處 處長 |
男 |
聯絡人 | 蘇小姐 |
---|---|
聯絡人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聯絡人電話 | 02-2381-5226轉3667 |
聯絡人傳真 | 02-2331-4805 |
聯絡人電子郵件 | 7026946@railway.gov.tw |
公告次數 | 公告新增日期 | 公告類型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
第1次 | 110.07.12 08:00 | 公開閱覽(第3次) | 110.07.12 08:00 | 110.09.09 17:00 |
標案案號 | UR10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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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 | 彰化縣 |
公告次數 | 第1次 |
案名 | 公開評選「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
主辦機關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主辦機關地址 | 10041台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
主管機關 | 彰化縣政府 |
主管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
同意機關構辦理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 |
同意機關構辦理事項 | 同意委託本局辦理公開評選都市更新實施者 |
實施方式 | 設定地上權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 本案基地位於彰化縣員林火車站站區周邊土地,以公有地設定地上權方案納入車專區一併招商。 公有地範圍 : 北至靜修路、東至與車站專用區分界線,南到員林段593-13地號南側、西以私有地為界,面積約19,153.61平方公尺 車專區 : 橋下商業空間為員林火車站都市設計審定內容之橋下商業空間(一)及橋下商業空間(二),位於彰化縣員林市員林段593地號土地,面積共約7,880.08平方公尺。 權屬單純,面積共約2.7公頃,屬地方發展中心,周遭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投資潛力無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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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 設定地上權範圍存續期間50年 |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一般資格 : 本國公司、外國公司成立達三年以上 財務能力資格: 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1.5億元以上 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 信債能力資格: 最近3年無退票記錄或重大喪失債信之情事 專業技術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 申請人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十年內,具備商業購物中心或百貨或量販店或旅館之興建或營運經驗上列專業技術能力資格,不得由各協力廠商替代之 |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 https://reurl.cc/Y1VWVL |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
評選會名單不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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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顏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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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聯絡人電話 | 02-2381-5226轉3643 |
聯絡人傳真 | 02-2331-4805 |
聯絡人電子郵件 | 7005902@railway.gov.tw |
公告次數 | 公告新增日期 | 公告類型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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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 | 109.04.28 08:00 | 公開閱覽(第2次) | 109.04.27 08:00 | 109.06.10 17:00 |
標案案號 | UR10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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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 | 彰化縣 |
公告次數 | 第1次 |
案名 | 公開評選「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
主辦機關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主辦機關地址 | 10041台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
主管機關 | 彰化縣政府 |
主管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
同意機關構辦理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 |
同意機關構辦理事項 | 同意委託本局辦理公開評選都市更新實施者 |
實施方式 | 設定地上權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 本案基地位於彰化縣員林火車站站區周邊土地,以公有地設定地上權方案納入車專區一併招商。 公有地範圍 : 北至靜修路、東至與車站專用區分界線,南到員林段593-13地號南側、西以私有地為界,面積約19,153.61平方公尺 車專區 : 橋下商業空間為員林火車站都市設計審定內容之橋下商業空間(一)及橋下商業空間(二),位於彰化縣員林市員林段593地號土地,面積共約7,880.08平方公尺。 權屬單純,面積共約2.7公頃,屬地方發展中心,周遭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投資潛力無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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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 設定地上權範圍存續期間50年 |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一般資格 : 本國公司、外國公司成立達三年以上 財務能力資格: 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1.5億元以上 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 信債能力資格: 最近3年無退票記錄或重大喪失債信之情事 專業技術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 申請人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十年內,具備商業購物中心或百貨或量販店或旅館之興建或營運經驗上列專業技術能力資格,不得由各協力廠商替代之 |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 https://reurl.cc/Y1VWVL |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
評選會名單不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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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顏小姐 |
---|---|
聯絡人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聯絡人電話 | 02-2381-5226轉3643 |
聯絡人傳真 | 02-2331-4805 |
聯絡人電子郵件 | 7005902@railway.gov.tw |
公告次數 | 公告新增日期 | 公告類型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
第1次 | 109.01.10 08:00 | 評選結果公告 | 109.01.10 08:00 | 109.01.11 17:00 |
標案案號 | UR108009 |
---|---|
區位 | 彰化縣 |
公告次數 | 第1次 |
案名 | 公開評選「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
主辦機關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主辦機關地址 | 10041台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
主管機關 | 彰化縣政府 |
主管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
同意機關構辦理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 |
同意機關構辦理事項 | 同意委託本局辦理公開評選都市更新實施者 |
實施方式 | 設定地上權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 本案基地位於彰化縣員林火車站站區周邊土地,以公有地設定地上權方案納入車專區一併招商。 公有地範圍 : 北至靜修路、東至與車站專用區分界線,南到員林段593-13地號南側、西以私有地為界,面積約19,153.61平方公尺 車專區 : 橋下商業空間為員林火車站都市設計審定內容之橋下商業空間(一)及橋下商業空間(二),位於彰化縣員林市員林段593地號土地,面積共約7,880.08平方公尺。 權屬單純,面積共約2.7公頃,屬地方發展中心,周遭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投資潛力無窮。 |
---|---|
完成期限 | 設定地上權範圍存續期間50年 |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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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 是 |
評選日期 | 108.12.31 |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 109.01.08 |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 109.01.10 08:00 |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 109.01.11 17:00 |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
評選會名單不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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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顏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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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聯絡人電話 | 02-2381-5226轉3643 |
聯絡人傳真 | 02-2331-4805 |
聯絡人電子郵件 | 7005902@railway.gov.tw |
公告次數 | 公告新增日期 | 公告類型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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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 | 108.11.04 08:00 |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 108.10.31 08:00 | 108.12.31 17:00 |
標案案號 | UR10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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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 | 彰化縣 |
公告次數 | 第1次 |
案名 | 公開評選「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
主辦機關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主辦機關地址 | 10041台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
主管機關 | 彰化縣政府 |
主管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
同意機關構辦理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 |
同意機關構辦理事項 | 同意委託本局辦理公開評選都市更新實施者 |
實施方式 | 設定地上權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 本案基地位於彰化縣員林火車站站區周邊土地,以公有地設定地上權方案納入車專區一併招商。 公有地範圍 : 北至靜修路、東至與車站專用區分界線,南到員林段593-13地號南側、西以私有地為界,面積約19,153.61平方公尺 車專區 : 橋下商業空間為員林火車站都市設計審定內容之橋下商業空間(一)及橋下商業空間(二),位於彰化縣員林市員林段593地號土地,面積共約7,880.08平方公尺。 權屬單純,面積共約2.7公頃,屬地方發展中心,周遭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投資潛力無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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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 設定地上權範圍存續期間50年 |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一般資格 : 本國公司、外國公司成立達三年以上 財務能力資格: 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1.5億元以上 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 信債能力資格: 最近3年無退票記錄或重大喪失債信之情事 專業技術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 申請人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十年內,具備商業購物中心或百貨或量販店或旅館之興建或營運經驗上列專業技術能力資格,不得由各協力廠商替代之 |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 評選方式:二階段評選 1.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由主辦機關就申請人之資格文件及公告所應檢附之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選出「合格申請人」。 2. 第二階段綜合評選:分為規格評選及價格評決兩部份。 (1)規格評選:由評選委員會就合格申請人,依據其所投遞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相關文件,擇優選出「入圍申請人」。 (2)價格評決:由評選委員會就入圍申請人標價單,評定出本案之「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 |
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或主辦機關認定事項 | 無 |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 自本公告日之次日(108年11月1日-星期五)起至108年12月31(星期二)申請截止。申請人應依申請須知所載應備文件內容及套封方式,於公告截止日前,專箱密封由專人送達主辦機關,逾期恕不受理;如遇停止上班日暫停收件,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 |
公告日 | 108.10.31 |
申請截止日 | 108.12.31 |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領取方式:請於公告期間內(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至主辦機關洽購。洽購方式為先將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00元整匯入主辦機關帳戶(銀行:臺灣銀行營業部、帳號:003031121966、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基金戶),再持匯款單據至主辦機關領取公開評選文件。 (二)主辦機關受理單位:臺鐵局資產開發中心開發科(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3樓3002室)。 |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一)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00元整。 (二)先將工本費匯入主辦機關帳戶(銀行:臺灣銀行營業部、帳號:003031121966、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基金戶),再持匯款單據至主辦機關領取公開評選文件。 |
保證金 | 申請保證金新臺幣2,000萬元整。元 |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 http://post.railway.gov.tw/ |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
評選會名單不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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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顏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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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聯絡人電話 | 02-2381-5226轉3643 |
聯絡人傳真 | 02-2331-4805 |
聯絡人電子郵件 | 7005902@railway.gov.tw |
公告次數 | 公告新增日期 | 公告類型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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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 | 108.08.21 08:00 | 公開閱覽(第1次) | 108.08.19 08:00 | 108.09.17 17:00 |
標案案號 | UR10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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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 | 彰化縣 |
公告次數 | 第1次 |
案名 | 公開評選「員林火車站站區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
主辦機關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主辦機關地址 | 10041台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
同意機關構辦理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 |
同意機關構辦理事項 | 同意委託本局辦理公開評選都市更新實施者 |
實施方式 | 設定地上權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 本案基地位於彰化縣員林火車站站區周邊土地,以公有地設定地上權方案納入車專區一併招商。 公有地範圍 : 北至靜修路、東至與車站專用區分界線,南到員林段593-13地號南側、西以私有地為界,面積約19,153.61平方公尺 車專區 : 橋下商業空間為員林火車站都市設計審定內容之橋下商業空間(一)及橋下商業空間(二),位於彰化縣員林市員林段593地號土地,面積共約7,880.08平方公尺。 權屬單純,面積共約2.7公頃,屬地方發展中心,周遭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投資潛力無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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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 設定地上權範圍存續期間50年 |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一般資格 : 本國公司、外國公司、大陸地區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成立達三年以上 財務能力資格: 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1.5億元以上 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 信債能力資格: 最近3年無退票記錄或重大喪失債信之情事 專業技術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 申請人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十年內,具備商業購物中心或百貨或量販店或旅館之興建或營運經驗上列專業技術能力資格,不得由各協力廠商替代之 |
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或主辦機關認定事項 | 無 |
民眾意見之送達期限 | 108.09.20 17:00 |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 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tip009/tip911/newsDtl?newsNo=8ae4cac06c9bcefc016ca7d01d8443ad |
聯絡人 | 顏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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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聯絡人電話 | 02-2381-5226轉3643 |
聯絡人傳真 | 02-2331-4805 |
聯絡人電子郵件 | 7005902@railway.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