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07 08:00
第5次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5次 110.10.07 08:00 評選結果公告 110.10.07 08:00 110.10.08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1
區位 新北市
公告次數 第5次
案名 公開評選「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處理方式 重建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本更新案位於中山路二段、中山路二段76巷、復興路497巷及中山路二段82巷所圍地區(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等23筆公私有土地)。
二、基地面積:4,129.37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900日內取得本更新案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www.finance.ntpc.gov.tw/

評選程序說明

有無協商事項
有無申請人請求釋疑
有無申請人提出異議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不同委員之評選結果有無明顯差異
評選委員評選審核結果與工作小組之初審意見是否有異
個別評選委員對會議決議是否有不同意見
有無評選委員辭職或解聘
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評選日期 110.10.05 09:30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110.10.06 15:20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110.10.07 08:00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110.10.08 17:00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3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李泰興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局長
2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3 連文娟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主任秘書
4 方凱玲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副總工程司
5 程靜如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副總工程司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孫振義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教授
2 彭建文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教授
3 陳玉霖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所長
4 謝慧鶯 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5 張雨新 昱昌律師事務所
律師
6 董娟鳴 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
副教授
7 汪俊男 容正建築師事務所
主持建築師
8 邱英浩 臺北市立大學市政管理學院
教授兼院長

資格審查結果

序號 申請人名稱 是否為合格申請人
1 合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評選結果

有最優申請人
序號 申請人名稱 是否參與綜合評審 評選結果
1 合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54691874)
2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5094900) (最優申請人) 最優申請人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鄭先生
聯絡人單位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聯絡人電話 02-29603456分機8343
聯絡人傳真 02-29601979
聯絡人電子郵件 AP6520@ntpc.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5次 110.06.19 08:00 變更或補充公告(第2次) 110.05.05 08:00 110.09.01 17:00

變更或補充公告說明

變更或補充事項 公告變更公開評選「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之受理期間。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1
區位 新北市
公告次數 第5次
案名 公開評選「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處理方式 重建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本更新案位於中山路二段、中山路二段76巷、復興路497巷及中山路二段82巷所圍地區(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等23筆公私有土地)。
二、基地面積:4,129.37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900日內取得本更新案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1.允許一家保險公司或一家金控公司轉投資之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簡稱AMC)結合專業第三人(專業第三人作為申請人之協力廠商,得以分包廠商業績補充申請人資格審查內容),並由保險公司或AMC為單一申請人方式單獨申請。除以上規定外,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實收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
3.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三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之流動資產大於流動負債。
4.最近3年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4.已完成繳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6.具備以下開發能力資格之一:自公告日前最近10年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1)單一個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1,000平方公尺(2)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29,000平方公尺(3)單一個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元(4)累計金額達新臺幣9億元。
7.及其他詳申請須知。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一)資格審查:
1、主辦機關於資格審查當日開啟申請人所提送申請文件,先就申請人所提送申請文件之項目、份數是否齊備,進行清查。
2、資格審查時,由主辦機關依公開評選文件及其相關疑義澄清或補充文件規定之資格條件,就申請人提送之文件,進行審查,並將資格審查結果通知所有申請人。
3、經主辦機關通知資格審查通過者,為合格申請人,具備參加綜合評選資格。不合格申請人由主辦機關另函通知其於期限內無息領回申請保證金。
(二)綜合評選:
1、本案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權利變換共同負擔比率承諾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1.廠商及團隊簡介:25% 2.整體開發構想:35% 3.權利變換分配規劃:15% 4.申請人共同負擔承諾比率:20% 5.簡報與答詢:5%),加總計算後依據分數高低評定各合格申請人之序位,序位加總合計為序位總和,以序位總和最低者為最優申請人。
2、如遇序位總和相同情形,以權利變換共同負擔比率承諾書最低且低於公告比率者優先,再相同者以個別合格申請人獲評選委員評為序位第一較多者決定之,如仍相同,則以個別得分加總合計最高者決定之。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本案申請文件應於截止收件日(110年9月1日)前之上班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02:00~05:00)專人送達(以機關收文戳為憑)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收發單位簽收。申請文件以掛號郵遞提出或逾期者概不受理,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申請文件提出方式不符合本須知規定者,亦同。
原 公告日 110.05.05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日期 110.06.19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截止日期 110.09.01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161號15樓)繳交公開評選文件費用新臺幣500元整後,以記名方式領取。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161號15樓)繳交公開評選文件費用新臺幣500元整後,以記名方式領取。
保證金 新臺幣500萬元元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www.finance.ntpc.gov.tw/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3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李泰興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局長
2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3 連文娟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主任秘書
4 方凱玲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副總工程司
5 程靜如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副總工程司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孫振義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教授
2 彭建文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教授
3 陳玉霖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所長
4 謝慧鶯 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5 張雨新 昱昌律師事務所
律師
6 董娟鳴 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
副教授
7 汪俊男 容正建築師事務所
主持建築師
8 邱英浩 臺北市立大學市政管理學院
教授兼院長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鄭先生
聯絡人單位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聯絡人電話 02-29603456分機8343
聯絡人傳真 02-29601979
聯絡人電子郵件 AP6520@ntpc.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5次 110.05.07 08:00 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10.05.05 08:00 110.08.02 17:00

變更或補充公告說明

變更或補充事項 評選委員變更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1
區位 新北市
公告次數 第5次
案名 公開評選「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處理方式 重建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本更新案位於中山路二段、中山路二段76巷、復興路497巷及中山路二段82巷所圍地區(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等23筆公私有土地)。
二、基地面積:4,129.37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900日內取得本更新案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1.允許一家保險公司或一家金控公司轉投資之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簡稱AMC)結合專業第三人(專業第三人作為申請人之協力廠商,得以分包廠商業績補充申請人資格審查內容),並由保險公司或AMC為單一申請人方式單獨申請。除以上規定外,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實收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
3.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三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之流動資產大於流動負債。
4.最近3年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4.已完成繳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6.具備以下開發能力資格之一:自公告日前最近10年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1)單一個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1,000平方公尺(2)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29,000平方公尺(3)單一個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元(4)累計金額達新臺幣9億元。
7.及其他詳申請須知。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一)資格審查:
1、主辦機關於資格審查當日開啟申請人所提送申請文件,先就申請人所提送申請文件之項目、份數是否齊備,進行清查。
2、資格審查時,由主辦機關依公開評選文件及其相關疑義澄清或補充文件規定之資格條件,就申請人提送之文件,進行審查,並將資格審查結果通知所有申請人。
3、經主辦機關通知資格審查通過者,為合格申請人,具備參加綜合評選資格。不合格申請人由主辦機關另函通知其於期限內無息領回申請保證金。
(二)綜合評選:
1、本案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權利變換共同負擔比率承諾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1.廠商及團隊簡介:25% 2.整體開發構想:35% 3.權利變換分配規劃:15% 4.申請人共同負擔承諾比率:20% 5.簡報與答詢:5%),加總計算後依據分數高低評定各合格申請人之序位,序位加總合計為序位總和,以序位總和最低者為最優申請人。
2、如遇序位總和相同情形,以權利變換共同負擔比率承諾書最低且低於公告比率者優先,再相同者以個別合格申請人獲評選委員評為序位第一較多者決定之,如仍相同,則以個別得分加總合計最高者決定之。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本案申請文件應於截止收件日(110年8月2日)前之上班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02:00~05:00)專人送達(以機關收文戳為憑)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收發單位簽收。申請文件以掛號郵遞提出或逾期者概不受理,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申請文件提出方式不符合本須知規定者,亦同。
原 公告日 110.05.05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日期 110.05.07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截止日期 110.08.02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161號15樓)繳交公開評選文件費用新臺幣500元整後,以記名方式領取。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161號15樓)繳交公開評選文件費用新臺幣500元整後,以記名方式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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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委員總額 13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李泰興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局長
2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3 連文娟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主任秘書
4 方凱玲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副總工程司
5 程靜如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副總工程司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孫振義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教授
2 彭建文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教授
3 陳玉霖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所長
4 謝慧鶯 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5 張雨新 昱昌律師事務所
律師
6 董娟鳴 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
副教授
7 汪俊男 容正建築師事務所
主持建築師
8 邱英浩 臺北市立大學市政管理學院
教授兼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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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鄭先生
聯絡人單位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聯絡人電話 02-29603456分機8343
聯絡人傳真 02-29601979
聯絡人電子郵件 AP6520@ntpc.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5次 110.05.06 08:00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110.05.05 08:00 110.08.02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1
區位 新北市
公告次數 第5次
案名 公開評選「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處理方式 重建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本更新案位於中山路二段、中山路二段76巷、復興路497巷及中山路二段82巷所圍地區(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等23筆公私有土地)。
二、基地面積:4,129.37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900日內取得本更新案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1.允許一家保險公司或一家金控公司轉投資之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簡稱AMC)結合專業第三人(專業第三人作為申請人之協力廠商,得以分包廠商業績補充申請人資格審查內容),並由保險公司或AMC為單一申請人方式單獨申請。除以上規定外,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實收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
3.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三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之流動資產大於流動負債。
4.最近3年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4.已完成繳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6.具備以下開發能力資格之一:自公告日前最近10年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1)單一個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1,000平方公尺(2)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29,000平方公尺(3)單一個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元(4)累計金額達新臺幣9億元。
7.及其他詳申請須知。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一)資格審查:
1、主辦機關於資格審查當日開啟申請人所提送申請文件,先就申請人所提送申請文件之項目、份數是否齊備,進行清查。
2、資格審查時,由主辦機關依公開評選文件及其相關疑義澄清或補充文件規定之資格條件,就申請人提送之文件,進行審查,並將資格審查結果通知所有申請人。
3、經主辦機關通知資格審查通過者,為合格申請人,具備參加綜合評選資格。不合格申請人由主辦機關另函通知其於期限內無息領回申請保證金。
(二)綜合評選:
1、本案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權利變換共同負擔比率承諾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1.廠商及團隊簡介:25% 2.整體開發構想:35% 3.權利變換分配規劃:15% 4.申請人共同負擔承諾比率:20% 5.簡報與答詢:5%),加總計算後依據分數高低評定各合格申請人之序位,序位加總合計為序位總和,以序位總和最低者為最優申請人。
2、如遇序位總和相同情形,以權利變換共同負擔比率承諾書最低且低於公告比率者優先,再相同者以個別合格申請人獲評選委員評為序位第一較多者決定之,如仍相同,則以個別得分加總合計最高者決定之。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本案申請文件應於截止收件日(110年8月2日)前之上班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02:00~05:00)專人送達(以機關收文戳為憑)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收發單位簽收。申請文件以掛號郵遞提出或逾期者概不受理,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申請文件提出方式不符合本須知規定者,亦同。
公告日 110.05.05
申請截止日 110.08.02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161號15樓)繳交公開評選文件費用新臺幣500元整後,以記名方式領取。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161號15樓)繳交公開評選文件費用新臺幣500元整後,以記名方式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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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委員總額 13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李泰興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局長
2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3 連文娟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主任秘書
4 謝惠琦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副總工程司
5 程靜如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副總工程司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孫振義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教授
2 彭建文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教授
3 陳玉霖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所長
4 謝慧鶯 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5 張雨新 昱昌律師事務所
律師
6 董娟鳴 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
副教授
7 汪俊男 容正建築師事務所
主持建築師
8 邱英浩 臺北市立大學市政管理學院
教授兼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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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 110.04.14 08:00 公開閱覽(第3次) 110.04.14 08:00 110.04.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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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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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名 公開評選「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處理方式 重建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本更新案位於中山路二段、中山路二段76巷、復興路497巷及中山路二段82巷所圍地區(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等23筆公私有土地)。
二、基地面積:4,129.37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900日內取得本更新案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1.允許一家保險公司或一家金控公司轉投資之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簡稱AMC)結合專業第三人(專業第三人作為申請人之協力廠商,得以分包廠商業績補充申請人資格審查內容),並由保險公司或AMC為單一申請人方式單獨申請。除以上規定外,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實收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
3.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三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之流動資產大於流動負債。
4.最近3年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4.已完成繳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6.具備以下開發能力資格之一:自公告日前最近10年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29,000平方公尺或最近10年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金額達新臺幣9億元。
7.及其他詳申請須知。
民眾意見之送達期限 110.04.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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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3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李泰興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局長
2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3 連文娟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主任秘書
4 謝惠琦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副總工程司
5 程靜如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副總工程司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孫振義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教授
2 彭建文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教授
3 陳玉霖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所長
4 謝慧鶯 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5 張雨新 昱昌律師事務所
律師
6 董娟鳴 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
副教授
7 汪俊男 容正建築師事務所
主持建築師
8 邱英浩 臺北市立大學市政管理學院
教授兼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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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鄭先生
聯絡人單位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聯絡人電話 02-29603456分機8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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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 109.09.27 08:00 評選結果公告 109.09.27 08:00 109.09.28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1
區位 新北市
公告次數 第4次
案名 公開評選「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處理方式 重建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本更新案位於中山路二段、中山路二段76巷、復興路497巷及中山路二段82巷所圍地區(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等23筆公私有土地)。
二、基地面積:4,129.37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900日內取得本更新案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www.finance.ntpc.gov.tw/

評選程序說明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評選日期 109.09.15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109.09.15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109.09.27 08:00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109.09.28 17:00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3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李泰興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局長
2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3 連文娟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主任秘書
4 謝惠琦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副總工程司
5 程靜如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副總工程司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孫振義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教授
2 彭建文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教授
3 陳玉霖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所長
4 謝慧鶯 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5 張雨新 昱昌律師事務所
律師
6 董娟鳴 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
副教授
7 汪俊男 容正建築師事務所
主持建築師
8 邱英浩 臺北市立大學市政管理學院
教授兼院長

評選結果

無申請人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廖小姐
聯絡人單位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聯絡人電話 02-29603456分機8340
聯絡人傳真 02-29601979
聯絡人電子郵件 ah7996@ntpc.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4次 109.06.15 08:00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109.06.15 08:00 109.09.14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1
區位 新北市
公告次數 第4次
案名 公開評選「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處理方式 重建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本更新案位於中山路二段、中山路二段76巷、復興路497巷及中山路二段82巷所圍地區(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等23筆公私有土地)。
二、基地面積:4,129.37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900日內取得本更新案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申請人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二、財務一般資格:
1.最近3年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2.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能力資格
1.開發能力:
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建築開發實績(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者)或資格條件之一
(1)曾擔任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者且該案件業經建築主管機關核發建造執照。
(2)自公告日前最近10年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28,000平方公尺。
(3)自公告日前最近10年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金額達新臺幣9億元。
2.財務能力:
(1)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
(2)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二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
(3)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二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之100%。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一)資格審查:
1、主辦機關於資格審查當日開啟申請人所提送申請文件,先就申請人所提送申請文件之項目、份數是否齊備,進行清查。
2、資格審查時,由主辦機關依招商文件及其相關疑義澄清或補充文件規定之資格條件,就申請人提送之文件,進行審查,並將資格審查結果通知所有申請人。
3、經主辦機關通知資格審查通過者,為合格申請人,具備參加綜合評選資格。不合格申請人由主辦機關另函通知其於期限內無息領回申請保證金。
(二)綜合評選:
1、本案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1.廠商及團隊簡介:10% 2.整體開發構想:35% 3.公益設施及主辦機關分回建物之建築規劃構想:5% 4.權利變換分配規劃:15% 5.整合及拆遷安置計畫:20% 6.承諾事項及需政府配合事項:5% 7.簡報及答詢:10%),加總計算後依據分數高低評定各合格申請人之序位,並擇各委員評定序位合計數之最低者3家為入圍申請人。
2、有1家以上之入圍申請人時,評選會再當場開啟入圍申請人所提送之共同負擔標單,並就其中不高於公告之共同負擔比例中最低比例者評定為最優申請人。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本案申請文件應於截止收件日(109年9月14日)前之上班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02:00~05:00)專人送達(以機關收文戳為憑)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收發單位簽收。申請文件以掛號郵遞提出或逾期者概不受理,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申請文件提出方式不符合本須知規定者,亦同。
公告日 109.06.15
申請截止日 109.09.14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161號15樓)繳交招商文件費用新臺幣500元整後,以無記名方式領取。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161號15樓)繳交招商文件費用新臺幣500元整後,以無記名方式領取。
保證金 新臺幣500萬元元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www.finance.ntpc.gov.tw/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3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李泰興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局長
2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3 連文娟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主任秘書
4 謝惠琦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副總工程司
5 程靜如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副總工程司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孫振義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教授
2 彭建文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教授
3 陳玉霖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所長
4 謝慧鶯 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5 張雨新 昱昌律師事務所
律師
6 董娟鳴 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
副教授
7 汪俊男 容正建築師事務所
主持建築師
8 邱英浩 臺北市立大學市政管理學院
教授兼院長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廖小姐
聯絡人單位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聯絡人電話 02-29603456分機8340
聯絡人傳真 02-29601979
聯絡人電子郵件 ah7996@ntpc.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3次 109.05.28 08:00 評選結果公告 109.05.28 08:00 109.05.29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1
區位 新北市
公告次數 第3次
案名 公開評選「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處理方式 重建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本更新案位於中山路二段、中山路二段76巷、復興路497巷及中山路二段82巷所圍地區(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等23筆公私有土地)。
二、基地面積:4,129.37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900日內取得本更新案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www.finance.ntpc.gov.tw/

評選程序說明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評選日期 109.05.27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109.05.27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109.05.28 08:00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109.05.29 17:00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3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李泰興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局長
2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3 連文娟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主任秘書
4 謝惠琦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副總工程司
5 程靜如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副總工程司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孫振義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教授
2 彭建文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教授
3 陳玉霖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所長
4 謝慧鶯 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5 張雨新 昱昌律師事務所
律師
6 董娟鳴 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
副教授
7 汪俊男 容正建築師事務所
主持建築師
8 邱英浩 臺北市立大學市政管理學院
教授兼院長

評選結果

無申請人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廖小姐
聯絡人單位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聯絡人電話 02-29603456分機8340
聯絡人傳真 02-29601979
聯絡人電子郵件 ah7996@ntpc.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3次 109.02.29 08:00 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09.02.27 08:00 109.05.26 17:00

變更或補充公告說明

變更或補充事項 評選會名單公開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1
區位 新北市
公告次數 第3次
案名 公開評選「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處理方式 重建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本更新案位於中山路二段、中山路二段76巷、復興路497巷及中山路二段82巷所圍地區(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等23筆公私有土地)。
二、基地面積:4,129.37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900日內取得本更新案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申請人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二、財務一般資格:
1.最近3年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2.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能力資格
1.開發能力:
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建築開發實績(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者)之一:
(1)自公告日前最近10年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28,000平方公尺。
(2)自公告日前最近10年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金額達新臺幣9億元。
2.財務能力:
(1)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7,000萬元以上。
(2)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二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
(3)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二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之100%。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一)資格審查:
1、主辦機關於資格審查當日開啟申請人所提送申請文件,先就申請人所提送申請文件之項目、份數是否齊備,進行清查。
2、資格審查時,由主辦機關依招商文件及其相關疑義澄清或補充文件規定之資格條件,就申請人提送之文件,進行審查,並將資格審查結果通知所有申請人。
3、經主辦機關通知資格審查通過者,為合格申請人,具備參加綜合評選資格。不合格申請人由主辦機關另函通知其於期限內無息領回申請保證金。
(二)綜合評選:
1、本案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1.廠商及團隊簡介:10% 2.整體開發構想:35% 3.公益設施及主辦機關分回建物之建築規劃構想:5% 4.權利變換分配規劃:15% 5.整合及拆遷安置計畫:20% 6.承諾事項及需政府配合事項:5% 7.簡報及答詢:10%),加總計算後依據分數高低評定各合格申請人之序位,並擇各委員評定序位合計數之最低者3家為入圍申請人。
2、有1家以上之入圍申請人時,評選會再當場開啟入圍申請人所提送之共同負擔標單,並就其中不高於公告之共同負擔比例中最低比例者評定為最優申請人。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本案申請文件應於截止收件日(109年5月26日)前之上班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02:00~05:00)專人送達(以機關收文戳為憑)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收發單位簽收。申請文件以掛號郵遞提出或逾期者概不受理,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申請文件提出方式不符合本須知規定者,亦同。
原 公告日 109.02.27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日期 109.02.29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截止日期 109.05.26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161號15樓)繳交招商文件費用新臺幣500元整後,以無記名方式領取。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繳交招商文件費用新臺幣500元整後,以無記名方式領取。
保證金 新臺幣500萬元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www.finance.ntpc.gov.tw/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3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李泰興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局長
2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3 連文娟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主任秘書
4 謝惠琦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副總工程司
5 程靜如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副總工程司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孫振義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教授
2 彭建文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教授
3 陳玉霖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所長
4 謝慧鶯 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5 張雨新 昱昌律師事務所
律師
6 董娟鳴 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
副教授
7 汪俊男 容正建築師事務所
主持建築師
8 邱英浩 臺北市立大學市政管理學院
教授兼院長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廖小姐
聯絡人單位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聯絡人電話 02-29603456分機8340
聯絡人傳真 02-29601979
聯絡人電子郵件 ah7996@ntpc.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3次 109.02.29 08:00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109.02.27 08:00 109.05.26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1
區位 新北市
公告次數 第3次
案名 公開評選「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處理方式 重建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本更新案位於中山路二段、中山路二段76巷、復興路497巷及中山路二段82巷所圍地區(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等23筆公私有土地)。
二、基地面積:4,129.37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本案應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之日起算90日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並應自開工日起算900日內取得本更新案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申請人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二、財務一般資格:
1.最近3年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2.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能力資格
1.開發能力:
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建築開發實績(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者)之一:
(1)自公告日前最近10年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28,000平方公尺。
(2)自公告日前最近10年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金額達新臺幣9億元。
2.財務能力:
(1)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7,000萬元以上。
(2)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二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
(3)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二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之100%。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一)資格審查:
1、主辦機關於資格審查當日開啟申請人所提送申請文件,先就申請人所提送申請文件之項目、份數是否齊備,進行清查。
2、資格審查時,由主辦機關依招商文件及其相關疑義澄清或補充文件規定之資格條件,就申請人提送之文件,進行審查,並將資格審查結果通知所有申請人。
3、經主辦機關通知資格審查通過者,為合格申請人,具備參加綜合評選資格。不合格申請人由主辦機關另函通知其於期限內無息領回申請保證金。
(二)綜合評選:
1、本案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1.廠商及團隊簡介:10% 2.整體開發構想:35% 3.公益設施及主辦機關分回建物之建築規劃構想:5% 4.權利變換分配規劃:15% 5.整合及拆遷安置計畫:20% 6.承諾事項及需政府配合事項:5% 7.簡報及答詢:10%),加總計算後依據分數高低評定各合格申請人之序位,並擇各委員評定序位合計數之最低者3家為入圍申請人。
2、有1家以上之入圍申請人時,評選會再當場開啟入圍申請人所提送之共同負擔標單,並就其中不高於公告之共同負擔比例中最低比例者評定為最優申請人。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本案申請文件應於截止收件日(109年5月26日)前之上班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02:00~05:00)專人送達(以機關收文戳為憑)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收發單位簽收。申請文件以掛號郵遞提出或逾期者概不受理,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申請文件提出方式不符合本須知規定者,亦同。
公告日 109.02.27
申請截止日 109.05.26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161號15樓)繳交招商文件費用新臺幣500元整後,以無記名方式領取。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繳交招商文件費用新臺幣500元整後,以無記名方式領取。
保證金 新臺幣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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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109.01.04 08:00 公開閱覽(第3次) 109.01.03 08:00 109.01.16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1
區位 新北市
公告次數 第1次
案名 公開評選「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處理方式 重建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本更新案位於中山路二段、中山路二段76巷、復興路497巷及中山路二段82巷所圍地區(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等23筆公私有土地)。
二、基地面積:4,129.37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5年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1.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2.實收資本額7,000萬元以上。
3.最近3年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4.已完成繳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5.具備以下開發能力資格之一:自公告日前最近10年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28,000平方公尺或最近10年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金額達新臺幣9億元。
6.及其他詳申請須知。
民眾意見之送達期限 108.01.16 17:00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www.finance.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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