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4次 113.10.01 08:00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113.10.02 08:00 113.11.15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7
區位 雲林縣
公告次數 第4次
案名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招標更新基地範圍:
本案位於虎尾鎮台糖鐵道、西安街、公安路所圍之範圍,基地地號包括仁愛段599-3、599-4、663-2、663-27、667、668、669、 670、671、671-1、672、673、674、675、676、677、678、 679、679-1、680、681、682、683、686、685、686、687、688、689、690、691、691-1、692、694、746、743、744、745、746-1、746-2、747、748、748-1、748-2、749、750、751、758、762、762-1、766、767、774、803地號,合計54筆土地,總面積為7,304.98平方公尺(以地政機關登記或實際測量為準)。
二、實施更新單元範圍:
指經主辦機關同意報核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之更新單元範圍,實際依縣府核定發布實施之更新單元範圍為準。
三、最小更新基地範圍:
指本案最小容許實施更新之範圍,包括仁愛段599-3、599-4、663-2、663-27、667、668、669、670、671、671-1、672、673、674、675、676、677、678、679、679-1、680、681、682、683、686、746、746-1、746-2、747、748、748-1、748-2、749、750地號等33筆土地,面積合計5,342.30平方公尺(以地政機關登記或實際測量為準)。
四、基地位置: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
五、招標更新基地範圍之土地權屬:
本案招標更新基地範圍內4筆為國有土地,面積為2,838.19㎡,占招標更新基地範圍面積約38.85%。另私有土地部分共計50筆,面積為4,466.79㎡,占招標更新基地面積約61.15%,其中台糖公司持有面積計2,517.11㎡,占招標更新基地範圍面積約34.46%。
六、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完成期限 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5年內完成興建本案全部建築物並取得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 申請人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2. 申請人如需指定受任人代理申請相關事宜時,應檢具「委任書(格式詳參【附件2】) 」,其相關文件始得由該受任人簽署之。
3. 依法定期繳納營業稅及所得稅。公司最近3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3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4. 公司最近3年(查詢日須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5. 申請人不得為其他申請人之協力廠商。
6. 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財務能力資格
1. 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2. 最近2年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2.1. 公司淨值不低於該當年度之實收資本額。
2.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5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之80%)
3. 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4. 公司最近2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5. 申請人是否具備前述財務能力要求,依本公開評選文件規定由申請人所提出之財務能力證明文件認定之。
三、開發能力資格
1. 於本案公告日前5年內,申請人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具下列實績之一:
1.1.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0,000平方公尺。(以使用執照為準)
1.2.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土地銷售金額不得列入),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億元整,並應檢附「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即401表)」或「會計師簽證之開發實績彙總表(格式詳參【附件7】)」作為證明文件。
2. 於前述之實績證明文件中,如同一案起造人或承造人有多數公司列名時,申請人應同時提出可供認定申請人本身於該案件中所佔實績比例之佐證資料。如依卷內資料無法確認申請人實績內容者,該實績將以使用執照所載實績除以全體起造人數後所得之平均值作為申請人之實績。如係採行信託機制而由建經公司等專業機構擔任起造人的案件,申請人應同時提出可供認定申請人於該案件係擔任整合開發主導者之佐證資料(如信託契約等)。
3. 申請人是否具備前述開發能力要求,依本公開評選文件規定由申請人所提出之開發能力證明文件認定之。
4. 協力廠商得替代或累計實際開發實績資格,應檢具協力廠商合作承諾書及切結書。
5. 申請人之協力廠商於實施契約有效期間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申請人應於不影響本案設計興建下,即時提出不低於原協力廠商所具有能力者,並檢附必要之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同意後變更之。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本案公開評選作業採二階段方式辦理,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第二階段為綜合評選,評選相關事項請詳見本公開評選文件申請須知內容。
有無協商事項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一)公開評選文件領取資訊:本次公開評選文件僅提供電子文件,請於公告期間至本府城鄉發展處網站、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下載。
(二)申請文件提送地點: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地址: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
(三)申請文件提送方式:
1、由專人送達者:請送達至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收發人員簽收,以機關收文戳為憑,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整、下午2時至5時整,遇假日則當日不收件。
2、以郵遞掛號或快捷郵件寄達者:請郵寄至(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收,以落地郵戳為憑。
(四)申請文件收件截止日: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整。
(五)申請保證金:新臺幣500萬元整。申請人應於提送申請案件前繳交申請保證金,其繳交方式請詳見本公開評選文件申請須知內容。
公告日 113.10.02
申請截止日 113.11.15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公開評選文件領取資訊:本次公開評選文件僅提供電子文件,請於公告期間至本府城鄉發展處網站、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下載。
(二)申請文件提送地點: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地址: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保證金 新臺幣500萬元元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development.yunlin.gov.tw/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9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林長造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處長
2 劉以興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副處長
3 黃凱達 雲林縣政府
參議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賴美蓉 逢甲大學
教授
2 蘇睿弼 私立東海大學
助理教授
3 張志湧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主任
4 廖嘉蓮 龍邑工程顧問顧份有限公司
執行協理
5 蘇琬婷 喬譽法律事務所
律師
6 林佑璘 內政部營建署
都市更新組簡任技正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楊小姐
聯絡人單位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聯絡人電話 05-5522770
聯絡人傳真 05-5361707
聯絡人電子郵件 ylhg72204@mail.yunlin.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4次 113.08.01 08:00 公開閱覽(第4次) 113.08.01 08:00 113.08.12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7
區位 雲林縣
公告次數 第4次
案名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招標更新基地範圍:
本案位於虎尾鎮台糖鐵道、西安街、公安路所圍之範圍,基地地號包括仁愛段599-3、599-4、663-2、663-27、667、668、669、 670、671、671-1、672、673、674、675、676、677、678、 679、679-1、680、681、682、683、686、685、686、687、688、689、690、691、691-1、692、694、746、743、744、745、746-1、746-2、747、748、748-1、748-2、749、750、751、758、762、762-1、766、767、774、803地號,合計54筆土地,總面積為7,304.98平方公尺(以地政機關登記或實際測量為準)。
二、實施更新單元範圍:
指經主辦機關同意報核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之更新單元範圍,實際依縣府核定發布實施之更新單元範圍為準。
三、最小更新基地範圍:
指本案最小容許實施更新之範圍,包括仁愛段599-3、599-4、663-2、663-27、667、668、669、670、671、671-1、672、673、674、675、676、677、678、679、679-1、680、681、682、683、686、746、746-1、746-2、747、748、748-1、748-2、749、750地號等33筆土地,面積合計5,342.30平方公尺(以地政機關登記或實際測量為準)。
四、基地位置: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
五、招標更新基地範圍之土地權屬:
本案招標更新基地範圍內4筆為國有土地,面積為2,838.19㎡,占招標更新基地範圍面積約38.85%。另私有土地部分共計50筆,面積為4,466.79㎡,占招標更新基地面積約61.15%,其中台糖公司持有面積計2,517.11㎡,占招標更新基地範圍面積約34.46%。
六、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完成期限 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5年內完成興建本案全部建築物並取得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 申請人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2. 申請人如需指定受任人代理申請相關事宜時,應檢具「委任書(格式詳參【附件2】) 」,其相關文件始得由該受任人簽署之。
3. 依法定期繳納營業稅及所得稅。公司最近3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3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4. 公司最近3年(查詢日須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5. 申請人不得為其他申請人之協力廠商。
6. 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財務能力資格
1. 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2. 最近2年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2.1. 公司淨值不低於該當年度之實收資本額。
2.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5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之80%)
3. 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4. 公司最近2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5. 申請人是否具備前述財務能力要求,依本公開評選文件規定由申請人所提出之財務能力證明文件認定之。
三、開發能力資格
1. 於本案公告日前5年內,申請人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具下列實績之一:
1.1.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0,000平方公尺。(以使用執照為準)
1.2.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土地銷售金額不得列入),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億元整,並應檢附「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即401表)」或「會計師簽證之開發實績彙總表(格式詳參【附件7】)」作為證明文件。
2. 於前述之實績證明文件中,如同一案起造人或承造人有多數公司列名時,申請人應同時提出可供認定申請人本身於該案件中所佔實績比例之佐證資料。如依卷內資料無法確認申請人實績內容者,該實績將以使用執照所載實績除以全體起造人數後所得之平均值作為申請人之實績。如係採行信託機制而由建經公司等專業機構擔任起造人的案件,申請人應同時提出可供認定申請人於該案件係擔任整合開發主導者之佐證資料(如信託契約等)。
3. 申請人是否具備前述開發能力要求,依本公開評選文件規定由申請人所提出之開發能力證明文件認定之。
4. 協力廠商得替代或累計實際開發實績資格,應檢具協力廠商合作承諾書及切結書。
5. 申請人之協力廠商於實施契約有效期間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申請人應於不影響本案設計興建下,即時提出不低於原協力廠商所具有能力者,並檢附必要之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同意後變更之。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urbangis.yunlin.gov.tw/YLCITYGIS/InfoArea/PeopleView/Work.aspx?Type=2A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9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林長造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處長
2 劉以興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副處長
3 黃凱達 雲林縣政府
參議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賴美蓉 逢甲大學
教授
2 蘇睿弼 私立東海大學
助理教授
3 張志湧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主任
4 廖嘉蓮 龍邑工程顧問顧份有限公司
執行協理
5 蘇琬婷 喬譽法律事務所
律師
6 林佑璘 內政部營建署
都市更新組簡任技正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楊小姐
聯絡人單位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聯絡人電話 05-5522770
聯絡人傳真 05-5361707
聯絡人電子郵件 ylhg72204@mail.yunlin.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3次 113.01.11 08:00 評選結果公告 113.01.11 08:00 113.01.12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7
區位 雲林縣
公告次數 第3次
案名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招標更新基地範圍:
本案位於虎尾鎮台糖鐵道、西安街、公安路所圍之範圍,基地地號包括仁愛段599-3、599-4、663-2、663-27、667、668、669、 670、671、671-1、672、673、674、675、676、677、678、 679、679-1、680、681、682、683、686、685、686、687、688、689、690、691、691-1、692、694、746、743、744、745、746-1、746-2、747、748、748-1、748-2、749、750、751、758、762、762-1、766、767、774、803地號,合計54筆土地,總面積為7,304.98平方公尺(以地政機關登記或實際測量為準)。
二、實施更新單元範圍:
指經主辦機關同意報核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之更新單元範圍,實際依縣府核定發布實施之更新單元範圍為準。
三、最小更新基地範圍:
指本案最小容許實施更新之範圍,包括仁愛段599-3、599-4、663-2、663-27、667、668、669、670、671、671-1、672、673、674、675、676、677、678、679、679-1、680、681、682、683、686、746、746-1、746-2、747、748、748-1、748-2、749、750地號等33筆土地,面積合計5,342.30平方公尺(以地政機關登記或實際測量為準)。
四、基地位置: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
五、招標更新基地範圍之土地權屬:
本案招標更新基地範圍內4筆為國有土地,面積為2,838.19㎡,占招標更新基地範圍面積約38.85%。另私有土地部分共計50筆,面積為4,466.79㎡,占招標更新基地面積約61.15%,其中台糖公司持有面積計2,517.11㎡,占招標更新基地範圍面積約34.46%。
六、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完成期限 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5年內完成興建本案全部建築物並取得使用執照。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urbangis.yunlin.gov.tw/YLCITYGIS/InfoArea/PeopleView/Work.aspx?Type=2A

評選程序說明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評選日期 112.12.10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112.12.12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113.01.11 08:00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113.01.12 17:00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9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林長造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處長
2 劉以興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副處長
3 黃凱達 雲林縣政府
參議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賴美蓉 逢甲大學
教授
2 蘇睿弼 私立東海大學
助理教授
3 張志湧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主任
4 廖嘉蓮 龍邑工程顧問顧份有限公司
執行協理
5 蘇琬婷 喬譽法律事務所
律師
6 林佑璘 內政部營建署
都市更新組簡任技正

評選結果

無申請人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楊小姐
聯絡人單位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聯絡人電話 05-5522770
聯絡人傳真 05-5361707
聯絡人電子郵件 ylhg72204@mail.yunlin.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3次 112.12.02 08:00 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12.10.25 08:00 112.12.11 17:00

變更或補充公告說明

變更或補充事項 更正申請人應繳交附件表格(申請須知-71)審查意見表之共同負擔比率不得高於72.58%,及部分文字誤繕(詳如第3次公開評選之第1次變更或補充公告對照表)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7
區位 雲林縣
公告次數 第3次
案名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招標更新基地範圍:
本案位於虎尾鎮台糖鐵道、西安街、公安路所圍之範圍,基地地號包括仁愛段599-3、599-4、663-2、663-27、667、668、669、 670、671、671-1、672、673、674、675、676、677、678、 679、679-1、680、681、682、683、686、685、686、687、688、689、690、691、691-1、692、694、746、743、744、745、746-1、746-2、747、748、748-1、748-2、749、750、751、758、762、762-1、766、767、774、803地號,合計54筆土地,總面積為7,304.98平方公尺(以地政機關登記或實際測量為準)。
二、實施更新單元範圍:
指經主辦機關同意報核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之更新單元範圍,實際依縣府核定發布實施之更新單元範圍為準。
三、最小更新基地範圍:
指本案最小容許實施更新之範圍,包括仁愛段599-3、599-4、663-2、663-27、667、668、669、670、671、671-1、672、673、674、675、676、677、678、679、679-1、680、681、682、683、686、746、746-1、746-2、747、748、748-1、748-2、749、750地號等33筆土地,面積合計5,342.30平方公尺(以地政機關登記或實際測量為準)。
四、基地位置: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
五、招標更新基地範圍之土地權屬:
本案招標更新基地範圍內4筆為國有土地,面積為2,838.19㎡,占招標更新基地範圍面積約38.85%。另私有土地部分共計50筆,面積為4,466.79㎡,占招標更新基地面積約61.15%,其中台糖公司持有面積計2,517.11㎡,占招標更新基地範圍面積約34.46%。
六、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完成期限 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5年內完成興建本案全部建築物並取得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 申請人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2. 依法定期繳納營業稅及所得稅。公司最近3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3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3. 公司最近3年(查詢日須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4. 申請人不得為其他申請人之協力廠商。
5. 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財務能力資格
1. 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2. 最近2年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 公司淨值不低於該當年度之實收資本額。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5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之80%)
3. 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4. 公司最近2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開發能力資格
1. 於本案公告日前5年內,申請人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具下列實績之一:
(1)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0,000平方公尺。
(2)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土地銷售金額不得列入),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億元整,並應檢附「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即401表)」或「會計師簽證之開發實績彙總表」作為證明文件。
2. 協力廠商得替代或累計實際開發實績資格,應檢具協力廠商合作承諾書及切結書。
3. 申請人之協力廠商於實施契約有效期間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申請人應於不影響本案設計興建下,即時提出不低於原協力廠商所具有能力者,並檢附必要之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同意後變更之。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本案公開評選作業採二階段方式辦理,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第二階段為綜合評選,評選相關事項請詳見本公開評選文件申請須知內容。
有無協商事項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一)公開評選文件領取資訊:本次公開評選文件僅提供電子文件,請於公告期間至本府城鄉發展處網站、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下載。
(二)申請文件提送地點: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地址: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
(三)申請文件提送方式:
1、由專人送達者:請送達至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收發人員簽收,以機關收文戳為憑,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整、下午2時至5時整,遇假日則當日不收件。
2、以郵遞掛號或快捷郵件寄達者:請郵寄至(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收,以落地郵戳為憑。
(四)申請文件收件截止日:112年12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時整。
(五)申請保證金:新臺幣500萬元整。申請人應於提送申請案件前繳交申請保證金,其繳交方式請詳見本公開評選文件申請須知內容。
原 公告日 112.10.25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日期 112.12.02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截止日期 112.12.11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公開評選文件領取資訊:本次公開評選文件僅提供電子文件,請於公告期間至本府城鄉發展處網站、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下載。
(二)申請文件提送地點: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地址: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保證金 新臺幣500萬元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urbangis.yunlin.gov.tw/YLCITYGIS/InfoArea/PeopleView/Work.aspx?Type=2A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9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林長造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處長
2 劉以興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副處長
3 黃凱達 雲林縣政府
參議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賴美蓉 逢甲大學
教授
2 蘇睿弼 私立東海大學
助理教授
3 張志湧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主任
4 廖嘉蓮 龍邑工程顧問顧份有限公司
執行協理
5 蘇琬婷 喬譽法律事務所
律師
6 林佑璘 內政部營建署
都市更新組簡任技正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楊小姐
聯絡人單位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聯絡人電話 05-5522770
聯絡人傳真 05-5361707
聯絡人電子郵件 ylhg72204@mail.yunlin.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3次 112.10.25 08:00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112.10.25 08:00 112.12.11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7
區位 雲林縣
公告次數 第3次
案名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招標更新基地範圍:
本案位於虎尾鎮台糖鐵道、西安街、公安路所圍之範圍,基地地號包括仁愛段599-3、599-4、663-2、663-27、667、668、669、 670、671、671-1、672、673、674、675、676、677、678、 679、679-1、680、681、682、683、686、685、686、687、688、689、690、691、691-1、692、694、746、743、744、745、746-1、746-2、747、748、748-1、748-2、749、750、751、758、762、762-1、766、767、774、803地號,合計54筆土地,總面積為7,304.98平方公尺(以地政機關登記或實際測量為準)。
二、實施更新單元範圍:
指經主辦機關同意報核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之更新單元範圍,實際依縣府核定發布實施之更新單元範圍為準。
三、最小更新基地範圍:
指本案最小容許實施更新之範圍,包括仁愛段599-3、599-4、663-2、663-27、667、668、669、670、671、671-1、672、673、674、675、676、677、678、679、679-1、680、681、682、683、686、746、746-1、746-2、747、748、748-1、748-2、749、750地號等33筆土地,面積合計5,342.30平方公尺(以地政機關登記或實際測量為準)。
四、基地位置: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
五、招標更新基地範圍之土地權屬:
本案招標更新基地範圍內4筆為國有土地,面積為2,838.19㎡,占招標更新基地範圍面積約38.85%。另私有土地部分共計50筆,面積為4,466.79㎡,占招標更新基地面積約61.15%,其中台糖公司持有面積計2,517.11㎡,占招標更新基地範圍面積約34.46%。
六、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完成期限 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5年內完成興建本案全部建築物並取得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 申請人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2. 依法定期繳納營業稅及所得稅。公司最近3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3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3. 公司最近3年(查詢日須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4. 申請人不得為其他申請人之協力廠商。
5. 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財務能力資格
1. 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2. 最近2年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 公司淨值不低於該當年度之實收資本額。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5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之80%)
3. 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4. 公司最近2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開發能力資格
1. 於本案公告日前5年內,申請人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具下列實績之一:
(1)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0,000平方公尺。
(2)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土地銷售金額不得列入),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億元整,並應檢附「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即401表)」或「會計師簽證之開發實績彙總表」作為證明文件。
2. 協力廠商得替代或累計實際開發實績資格,應檢具協力廠商合作承諾書及切結書。
3. 申請人之協力廠商於實施契約有效期間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申請人應於不影響本案設計興建下,即時提出不低於原協力廠商所具有能力者,並檢附必要之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同意後變更之。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本案公開評選作業採二階段方式辦理,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第二階段為綜合評選,評選相關事項請詳見本公開評選文件申請須知內容。
有無協商事項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一)公開評選文件領取資訊:本次公開評選文件僅提供電子文件,請於公告期間至本府城鄉發展處網站、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下載。
(二)申請文件提送地點: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地址: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
(三)申請文件提送方式:
1、由專人送達者:請送達至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收發人員簽收,以機關收文戳為憑,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整、下午2時至5時整,遇假日則當日不收件。
2、以郵遞掛號或快捷郵件寄達者:請郵寄至(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收,以落地郵戳為憑。
(四)申請文件收件截止日:112年12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時整。
(五)申請保證金:新臺幣500萬元整。申請人應於提送申請案件前繳交申請保證金,其繳交方式請詳見本公開評選文件申請須知內容。
公告日 112.10.25
申請截止日 112.12.11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公開評選文件領取資訊:本次公開評選文件僅提供電子文件,請於公告期間至本府城鄉發展處網站、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下載。
(二)申請文件提送地點: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地址: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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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 新臺幣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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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委員總額 9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林長造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處長
2 劉以興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副處長
3 黃凱達 雲林縣政府
參議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賴美蓉 逢甲大學
教授
2 蘇睿弼 私立東海大學
助理教授
3 張志湧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主任
4 廖嘉蓮 龍邑工程顧問顧份有限公司
執行協理
5 蘇琬婷 喬譽法律事務所
律師
6 林佑璘 內政部營建署
都市更新組簡任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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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楊小姐
聯絡人單位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聯絡人電話 05-552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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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3次 112.09.21 08:00 公開閱覽(第3次) 112.09.21 08:00 112.10.06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7
區位 雲林縣
公告次數 第3次
案名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招標更新基地範圍:
本案位於虎尾鎮台糖鐵道、西安街、公安路所圍之範圍,基地地號包括仁愛段599-3、599-4、663-2、663-27、667、668、669、 670、671、671-1、672、673、674、675、676、677、678、 679、679-1、680、681、682、683、686、685、686、687、688、689、690、691、691-1、692、694、746、743、744、745、746-1、746-2、747、748、748-1、748-2、749、750、751、758、762、762-1、766、767、774、803地號,合計54筆土地,總面積為7,304.98平方公尺(以地政機關登記或實際測量為準)。
二、實施更新單元範圍:
指經主辦機關同意報核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之更新單元範圍,實際依縣府核定發布實施之更新單元範圍為準。
三、最小更新基地範圍:
指本案最小容許實施更新之範圍,包括仁愛段599-3、599-4、663-2、663-27、667、668、669、670、671、671-1、672、673、674、675、676、677、678、679、679-1、680、681、682、683、686、746、746-1、746-2、747、748、748-1、748-2、749、750地號等33筆土地,面積合計5,342.30平方公尺(以地政機關登記或實際測量為準)。
四、基地位置: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
五、招標更新基地範圍之土地權屬:
本案招標更新基地範圍內4筆為國有土地,面積為2,838.19㎡,占招標更新基地範圍面積約38.85%。另私有土地部分共計50筆,面積為4,466.79㎡,占招標更新基地面積約61.15%,其中台糖公司持有面積計2,517.11㎡,占招標更新基地範圍面積約34.46%。
六、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完成期限 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5年內完成興建本案全部建築物並取得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 申請人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2. 依法定期繳納營業稅及所得稅。公司最近3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3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3. 公司最近3年(查詢日須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4. 申請人不得為其他申請人之協力廠商。
5. 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財務能力資格
1. 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2. 最近2年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 公司淨值不低於該當年度之實收資本額。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5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之80%)
3. 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4. 公司最近2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開發能力資格
1. 於本案公告日前5年內,申請人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具下列實績之一:
(1)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0,000平方公尺。
(2)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土地銷售金額不得列入),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億元整,並應檢附「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即401表)」或「會計師簽證之開發實績彙總表」作為證明文件。
2. 協力廠商得替代或累計實際開發實績資格,應檢具協力廠商合作承諾書及切結書。
3. 申請人之協力廠商於實施契約有效期間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申請人應於不影響本案設計興建下,即時提出不低於原協力廠商所具有能力者,並檢附必要之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同意後變更之。
有無協商事項
公開閱覽地點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及雲林縣虎尾鎮公所
收受民眾意見之地點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及雲林縣虎尾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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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委員總額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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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林長造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處長
2 劉以興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副處長
3 黃凱達 雲林縣政府
參議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賴美蓉 逢甲大學
教授
2 蘇睿弼 私立東海大學
助理教授
3 張志湧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主任
4 廖嘉蓮 龍邑工程顧問顧份有限公司
執行協理
5 蘇琬婷 喬譽法律事務所
律師
6 林佑璘 內政部營建署
都市更新組簡任技正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楊小姐
聯絡人單位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聯絡人電話 05-5522770
聯絡人傳真 05-5361707
聯絡人電子郵件 ylhg72204@mail.yunlin.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2次 112.09.14 08:00 變更或補充公告(第2次) 112.09.14 08:00 112.09.15 17:00

變更或補充公告說明

變更或補充事項 變更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7
區位 雲林縣
公告次數 第2次
案名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基地範圍:虎尾鎮台糖鐵道、西安街、公安路及西安街49巷所圍範圍。
基地位置: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
土地面積:13,692.68平方公尺。(以土地登記謄本面積為準)
土地權屬:國有土地計4筆,面積為2,838.19㎡;私有土地計105筆,面積為10,854.49㎡。
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完成期限 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5年內完成興建本案全部建築物並取得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申請人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2.依法定期繳納營業稅及所得稅。公司最近3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3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3.公司最近3年(查詢日頇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4.申請人不得為其他申請人之協力廠商。
5.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財務能力資格
1.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2.最近2年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公司淨值不低於該當年度之實收資本額。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5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之80%)
3.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4.公司最近2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開發能力資格
1.於本案公告日前5年內,申請人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具下列實績之一:
(1)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5,000平方公尺。
(2)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土地銷售金額不得列入),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元整。
2.協力廠商得替代或累計實際開發實績資格,應檢具協力廠商合作承諾書及切結書。
3.申請人之協力廠商於實施契約有效期間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頇變更者,申請人應於不影響本案設計興建下,即時提出不低於原協力廠商所具有能力者,並檢附必要之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同意後變更之。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本案公開評選作業採二階段方式辦理,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第二階段為綜合評選,評選相關事項請詳見本公開評選文件申請須知內容。
有無協商事項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一)申請文件提送方式:
1、由專人送達者:請送達至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收發人員簽收,以機關收文戳為憑,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整、下午2時至5時整,遇假日則當日不收件。
2、以郵遞掛號或快捷郵件寄達者:請郵寄至(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收,以落地郵戳為憑。
(二)申請文件提送地點: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地址: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
(三)申請文件收件截止日: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整。
原 公告日 112.09.14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日期 112.09.14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截止日期 112.09.15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次公開評選文件僅提供電子文件,請於公告期間至本府城鄉發展處網站、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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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9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林長造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處長
2 劉以興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副處長
3 黃凱達 雲林縣政府
參議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賴美蓉 逢甲大學
教授
2 蘇睿弼 私立東海大學
助理教授
3 張志湧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主任
4 廖嘉蓮 龍邑工程顧問顧份有限公司
執行協理
5 蘇琬婷 喬譽法律事務所
律師
6 林佑璘 內政部營建署
都市更新組簡任技正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楊小姐
聯絡人單位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聯絡人電話 05-5522770
聯絡人傳真 05-5361707
聯絡人電子郵件 ylhg72204@mail.yunlin.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2次 111.02.23 08:00 評選結果公告 111.02.23 08:00 111.02.24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7
區位 雲林縣
公告次數 第2次
案名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基地範圍:虎尾鎮台糖鐵道、西安街、公安路及西安街49巷所圍範圍。
基地位置: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
土地面積:13,692.68平方公尺。(以土地登記謄本面積為準)
土地權屬:國有土地計4筆,面積為2,838.19㎡;私有土地計105筆,面積為10,854.49㎡。
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完成期限 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5年內完成興建本案全部建築物並取得使用執照。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urbangis.yunlin.gov.tw/YLCITYGIS/InfoArea/PeopleView/WorkDetail.aspx?ID=160&Type=2A

評選程序說明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評選日期 111.02.16 08:00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111.02.17 17:00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111.02.23 08:00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111.02.24 17:00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9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林長造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處長
2 劉登忠 雲林縣政府地政處
副處長
3 劉以興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副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賴美蓉 逢甲大學
教授
2 顏秀鶴 社團法人雲林縣地政士公會
名譽理事長
3 蘇睿弼 私立東海大學
助理教授
4 張志湧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主任
5 廖嘉蓮 龍邑工程顧問顧份有限公司
執行協理
6 蘇琬婷 喬譽法律事務所
律師

評選結果

無申請人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賴小姐
聯絡人單位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聯絡人電話 05-5522767
聯絡人傳真 05-5361707
聯絡人電子郵件 ylhg72141@mail.yunlin.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2次 110.11.19 08:00 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10.09.01 08:00 111.02.15 17:00

變更或補充公告說明

變更或補充事項 申請須知第1.3.2.2、1.4.1、1.4.2、1.8條、圖4至圖9、表5;實施契約第2.2.2條;以上詳修正對照表,請於主管機關公告網址連結下載附件參閱。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7
區位 雲林縣
公告次數 第2次
案名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基地範圍:虎尾鎮台糖鐵道、西安街、公安路及西安街49巷所圍範圍。
基地位置: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
土地面積:13,692.68平方公尺。(以土地登記謄本面積為準)
土地權屬:國有土地計4筆,面積為2,838.19㎡;私有土地計105筆,面積為10,854.49㎡。
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完成期限 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5年內完成興建本案全部建築物並取得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申請人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2.依法定期繳納營業稅及所得稅。公司最近3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3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3.公司最近3年(查詢日頇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4.申請人不得為其他申請人之協力廠商。
5.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財務能力資格
1.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2.最近2年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公司淨值不低於該當年度之實收資本額。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5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之80%)
3.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4.公司最近2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開發能力資格
1.於本案公告日前5年內,申請人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具下列實績之一:
(1)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5,000平方公尺。
(2)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土地銷售金額不得列入),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元整。
2.協力廠商得替代或累計實際開發實績資格,應檢具協力廠商合作承諾書及切結書。
3.申請人之協力廠商於實施契約有效期間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頇變更者,申請人應於不影響本案設計興建下,即時提出不低於原協力廠商所具有能力者,並檢附必要之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同意後變更之。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本案公開評選作業採二階段方式辦理,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第二階段為綜合評選,評選相關事項請詳見本公開評選文件申請須知內容。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一)申請文件提送方式:
1、由專人送達者:請送達至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收發人員簽收,以機關收文戳為憑,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整、下午2時至5時整,遇假日則當日不收件。
2、以郵遞掛號或快捷郵件寄達者:請郵寄至(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收,以落地郵戳為憑。
(二)申請文件提送地點: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地址: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
(三)申請文件收件截止日: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整。
原 公告日 110.09.01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日期 110.11.19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截止日期 111.02.15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次公開評選文件僅提供電子文件,請於公告期間至本府城鄉發展處網站、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下載。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保證金 新臺幣500萬元整。申請人應於提送申請案件前繳交申請保證金,其繳交方式請詳見本公開評選文件申請須知內容。元
其他/補充事項 一、本案係本府辦理第2次公開評選期間之第1次變更及補充公開評選文件公告,並延長原公告期間及申請截止日至111年2月15日(星期二)下午5時整止,餘依本府110年8月17日府城都一字第1100547286B號公告之公告事項辦理。
二、公告詳情請至下列公告地點查閱:
(一)書面: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本府及城鄉發展處公佈欄。
(二)網路:
1、本府城鄉發展處網站。
  網址:https://development.yunlin.gov.tw/
2、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
  網址:http://urbangis.yunlin.gov.tw/
3、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入口網。
  網址:https://twur.cpami.gov.tw/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development.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067&sms=9531&s=360370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9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林長造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處長
2 劉登忠 雲林縣政府地政處
副處長
3 劉以興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副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賴美蓉 逢甲大學
教授
2 顏秀鶴 社團法人雲林縣地政士公會
名譽理事長
3 蘇睿弼 私立東海大學
助理教授
4 張志湧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主任
5 廖嘉蓮 龍邑工程顧問顧份有限公司
執行協理
6 蘇琬婷 喬譽法律事務所
律師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賴小姐
聯絡人單位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聯絡人電話 05-5522767
聯絡人傳真 05-5361707
聯絡人電子郵件 ylhg72141@mail.yunlin.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2次 110.08.17 08:00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110.09.01 08:00 110.11.30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7
區位 雲林縣
公告次數 第2次
案名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基地範圍:虎尾鎮台糖鐵道、西安街、公安路及西安街49巷所圍範圍。
基地位置: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
土地面積:13,692.68平方公尺。(以土地登記謄本面積為準)
土地權屬:國有土地計4筆,面積為2,838.19㎡;私有土地計105筆,面積為10,854.49㎡。
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完成期限 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5年內完成興建本案全部建築物並取得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申請人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2.依法定期繳納營業稅及所得稅。公司最近3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3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3.公司最近3年(查詢日頇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4.申請人不得為其他申請人之協力廠商。
5.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財務能力資格
1.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2.最近2年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公司淨值不低於該當年度之實收資本額。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5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之80%)
3.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4.公司最近2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開發能力資格
1.於本案公告日前5年內,申請人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具下列實績之一:
(1)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5,000平方公尺。
(2)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土地銷售金額不得列入),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元整。
2.協力廠商得替代或累計實際開發實績資格,應檢具協力廠商合作承諾書及切結書。
3.申請人之協力廠商於實施契約有效期間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頇變更者,申請人應於不影響本案設計興建下,即時提出不低於原協力廠商所具有能力者,並檢附必要之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同意後變更之。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本案公開評選作業採二階段方式辦理,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第二階段為綜合評選,評選相關事項請詳見本公開評選文件申請須知內容。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一)申請文件提送方式:
1、由專人送達者:請送達至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收發人員簽收,以機關收文戳為憑,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整、下午2時至5時整,遇假日則當日不收件。
2、以郵遞掛號或快捷郵件寄達者:請郵寄至(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收,以落地郵戳為憑。
(二)申請文件提送地點: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地址: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
(三)申請文件收件截止日: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整。
公告日 110.09.01
申請截止日 110.11.30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次公開評選文件僅提供電子文件,請於公告期間至本府城鄉發展處網站、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下載。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保證金 新臺幣500萬元整。申請人應於提送申請案件前繳交申請保證金,其繳交方式請詳見本公開評選文件申請須知內容。元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urbangis.yunlin.gov.tw/YLCITYGIS/InfoArea/PeopleView/WorkDetail.aspx?ID=131&Type=2A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9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林長造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處長
2 劉登忠 雲林縣政府地政處
副處長
3 劉以興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副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賴美蓉 逢甲大學
教授
2 顏秀鶴 社團法人雲林縣地政士公會
名譽理事長
3 蘇睿弼 私立東海大學
助理教授
4 張志湧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主任
5 廖嘉蓮 龍邑工程顧問顧份有限公司
執行協理
6 蘇琬婷 喬譽法律事務所
律師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賴小姐
聯絡人單位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聯絡人電話 05-5522767
聯絡人傳真 05-5361707
聯絡人電子郵件 ylhg72141@mail.yunlin.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2次 110.06.09 08:00 公開閱覽(第2次) 110.06.10 08:00 110.07.09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7
區位 雲林縣
公告次數 第2次
案名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基地範圍:虎尾鎮台糖鐵道、西安街、公安路及西安街49巷所圍範圍。
基地位置: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
土地面積:13,692.68平方公尺。(以土地登記謄本面積為準)
土地權屬:國有土地計4筆,面積為2,838.19㎡;私有土地計105筆,面積為10,854.49㎡。
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完成期限 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5年內完成興建本案全部建築物並取得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申請人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2.依法定期繳納營業稅及所得稅。公司最近3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3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3.公司最近3年(查詢日頇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4.申請人不得為其他申請人之協力廠商。
5.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財務能力資格
1.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2.最近2年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公司淨值不低於該當年度之實收資本額。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5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之80%)
3.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4.公司最近2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開發能力資格
1.於本案公告日前5年內,申請人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具下列實績之一:
(1)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5,000平方公尺。
(2)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土地銷售金額不得列入),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元整。
2.協力廠商得替代或累計實際開發實績資格,應檢具協力廠商合作承諾書及切結書。
3.申請人之協力廠商於實施契約有效期間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頇變更者,申請人應於不影響本案設計興建下,即時提出不低於原協力廠商所具有能力者,並檢附必要之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同意後變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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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9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林長造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處長
2 劉登忠 雲林縣政府地政處
副處長
3 劉以興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副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賴美蓉 逢甲大學
教授
2 顏秀鶴 社團法人雲林縣地政士公會
名譽理事長
3 蘇睿弼 私立東海大學
助理教授
4 張志湧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主任
5 廖嘉蓮 龍邑工程顧問顧份有限公司
執行協理
6 蘇琬婷 喬譽法律事務所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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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賴小姐
聯絡人單位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聯絡人電話 05-552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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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110.01.15 08:00 評選結果公告 110.01.15 08:00 110.01.16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7
區位 雲林縣
公告次數 第1次
案名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基地範圍:虎尾鎮台糖鐵道、西安街、公安路及西安街49巷所圍範圍。
基地位置: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
土地面積:13,692.68平方公尺。(以土地登記謄本面積為準)
土地權屬:國有土地計4筆,面積為2,838.19㎡;私有土地計105筆,面積為10,854.49㎡。
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完成期限 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5年內完成興建本案全部建築物並取得使用執照。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urbangis.yunlin.gov.tw/YLCITYGIS/InfoArea/PeopleView/WorkDetail.aspx?ID=124&Type=2A

評選程序說明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評選日期 110.01.13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110.01.14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110.01.15 08:00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110.01.16 17:00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9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林長造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處長
2 劉登忠 雲林縣政府地政處
副處長
3 劉以興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副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賴美蓉 逢甲大學
教授
2 顏秀鶴 社團法人雲林縣地政士公會
名譽理事長
3 蘇睿弼 私立東海大學
助理教授
4 張志湧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主任
5 廖嘉蓮 龍邑工程顧問顧份有限公司
執行協理
6 蘇琬婷 喬譽法律事務所
律師

評選結果

無申請人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賴小姐
聯絡人單位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聯絡人電話 05-5522767
聯絡人傳真 05-5361707
聯絡人電子郵件 ylhg72141@mail.yunlin.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109.12.09 08:00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109.12.09 08:00 110.01.12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7
區位 雲林縣
公告次數 第1次
案名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基地範圍:虎尾鎮台糖鐵道、西安街、公安路及西安街49巷所圍範圍。
基地位置: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
土地面積:13,692.68平方公尺。(以土地登記謄本面積為準)
土地權屬:國有土地計4筆,面積為2,838.19㎡;私有土地計105筆,面積為10,854.49㎡。
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完成期限 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5年內完成興建本案全部建築物並取得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申請人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2.依法定期繳納營業稅及所得稅。公司最近3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3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3.公司最近3年(查詢日頇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4.申請人不得為其他申請人之協力廠商。
5.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財務能力資格
1.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2.最近2年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公司淨值不低於該當年度之實收資本額。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5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之80%)
3.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4.公司最近2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開發能力資格
1.於本案公告日前5年內,申請人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具下列實績之一:
(1)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5,000平方公尺。
(2)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土地銷售金額不得列入),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元整。
2.協力廠商得替代或累計實際開發實績資格,應檢具協力廠商合作承諾書及切結書。
3.申請人之協力廠商於實施契約有效期間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頇變更者,申請人應於不影響本案設計興建下,即時提出不低於原協力廠商所具有能力者,並檢附必要之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同意後變更之。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本案公開評選作業採二階段方式辦理,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第二階段為綜合評選,評選相關事項請詳見本公開評選文件申請須知內容。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一、申請文件提送地點:申請人之申請文件應於民國110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5時整前,送達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地址: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
二、申請文件提送方式:
1、由專人送達至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收發單位簽收(以機關收文戳為憑)(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2:00;下午02:00~05:00,遇假日則當日不收件)。
2、以郵遞掛號或快捷郵件寄達(郵寄地址: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第二辦公大樓四樓都市計畫科,以落地郵戳為憑)。
公告日 109.12.09
申請截止日 110.01.12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申購領取時間自公告日起至申請文件收件截止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2:00;下午02:00~05:00,遇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請逕至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索取本案公開評選文件繳費單(費用:新臺幣500元整),俟完成繳費後持繳費收據領取。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申購領取時間自公告日起至申請文件收件截止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2:00;下午02:00~05:00,遇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請逕至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索取本案公開評選文件繳費單(費用:新臺幣500元整),俟完成繳費後持繳費收據領取。
保證金 新臺幣500萬元整。申請人應於提送申請案件前繳交申請保證金,其繳交方式請詳見本公開評選文件申請須知內容。元
其他/補充事項 招商說明會時間與地點:
(一)第一場:訂於109年12月10日(星期四)下午2時整於本縣虎尾鎮多功能活動中心1樓(地址:雲林縣虎尾鎮大成街123號)舉辦。
(二)第二場:訂於109年12月15日(星期二)下午2時整於本縣虎尾鎮多功能活動中心2樓(地址:雲林縣虎尾鎮大成街123號)舉辦。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本案二場說明會入場將採實名制登記(姓名、聯絡電話),請與會人員進入會場時配合量測體溫,並全程配戴口罩,如有發燒或咳嗽等情形者請委託他人與會。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urbangis.yunlin.gov.tw/YLCITYGIS/InfoArea/PeopleView/WorkDetail.aspx?ID=124&Type=2A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9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林長造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處長
2 劉登忠 雲林縣政府地政處
副處長
3 劉以興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副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賴美蓉 逢甲大學
教授
2 顏秀鶴 社團法人雲林縣地政士公會
名譽理事長
3 蘇睿弼 私立東海大學
助理教授
4 張志湧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主任
5 廖嘉蓮 龍邑工程顧問顧份有限公司
執行協理
6 蘇琬婷 喬譽法律事務所
律師

附件列表

附件列表 公告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賴小姐
聯絡人單位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聯絡人電話 05-5522767
聯絡人傳真 05-5361707
聯絡人電子郵件 ylhg72141@mail.yunlin.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109.09.23 08:00 公開閱覽(第1次) 109.09.18 08:00 109.10.19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09007
區位 雲林縣
公告次數 第1次
案名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處理方式 重建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基地範圍:為虎尾鎮台糖鐵道、西安街、公安路及西安路49巷所圍範圍。
基地位置: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地號等109筆土地。
土地面積:13,692.68平方公尺。(以土地登記謄本面積為準)
土地權屬:國有土地計4筆,面積為2,838.19㎡;私有土地計105筆,面積為10,854.49㎡。
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完成期限 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5年內完成興建本案全部建築物並取得使用執照。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申請人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本案僅允許單一公司申請人申請,不得以企業聯盟方式申請。
2.依法定期繳納營業稅及所得稅。公司最近3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3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3.公司最近3年(查詢日頇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但公司成立未滿3年者,則為所有年度。
4.申請人不得為其他申請人之協力廠商。
5.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財務能力資格
1.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2.最近2年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公司淨值不低於該當年度之實收資本額。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5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之80%)
3.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4.公司最近2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開發能力資格
1.於本案公告日前5年內,申請人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具下列實績之一:
(1)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15,000平方公尺。
(2)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土地銷售金額不得列入),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元整。
2.協力廠商得替代或累計實際開發實績資格,應檢具協力廠商合作承諾書及切結書。
3.申請人之協力廠商於實施契約有效期間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頇變更者,申請人應於不影響本案設計興建下,即時提出不低於原協力廠商所具有能力者,並檢附必要之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同意後變更之。
民眾意見之送達期限 109.10.19 17:00
公開閱覽地點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及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收受民眾意見之地點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及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urbangis.yunlin.gov.tw/YLCITYGIS/InfoArea/PeopleView/WorkDetail.aspx?ID=121&Type=2A
附加說明 說明會時間與地點:
(一)招商說明會:訂於109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於本縣虎尾鎮多功能服務中心2樓(虎尾鎮大成街123號)舉辦。
(二)地區說明會:訂於109年9月29日(星期二)下午2時整於本縣虎尾鎮多功能服務中心2樓(虎尾鎮大成街123號)舉辦。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0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賴小姐
聯絡人單位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聯絡人電話 05-5522767
聯絡人傳真 05-5361707
聯絡人電子郵件 ylhg72141@mail.yunli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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