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講習目的 |
為鼓勵住戶自主更新,增加獎助誘因,內政部於107年度核定「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08-111年)」,作為自主更新補助作業之綱領,其補助範圍包括:辦理住戶先期整合、輔導成立都市更新會、規劃設計或工程施作等,期使補助作業更為完備,住戶在辦理自主更新的過程中皆能獲得完整協助。 內政部前訂定「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作為自主補助作業之法源依據,並分年訂定申請補助作業須知,已逐年受理數直轄市、縣(市)政府提案,且略見成效;又「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已於108年1月30日公布施行,後續將依「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持續推動自主更新補助作業。 為鼓勵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輔導更多民眾自行實施更新,為進一步提升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社區住戶專業智能,以及提供建物需辦理重建或補強修繕需求,宣導自主更新補助規定與都市更新條例修法重點,爰舉辦自主更新教育研習會,課程包括:「108年度自主更新補助規定說明」、「都市更新條例修法重點解析」、「整建維護整合溝通與財務規劃」、「都市更新會籌組運作注意事項」。 另鑒於過去重大地震之發生,造成老舊建築物倒塌受損,導致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害,另考量高齡化社會,亟需提升人民無障礙居住環境品質,內政部爰制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已於106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並於107年累計申請案件數136件,已核准案件72件,且持續成長中,故為持續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爰於舉辦自主更新教育研習會增加宣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條例,課程包括:「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相關法令」、「地方政府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作業規定及案例說明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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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課對象 |
(一)地方政府部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業務相關人員,鄉、鎮、區公所、村長、里長等業務相關人員。 (二)關心都市更新議題之一般民眾、建物需辦理重建或補強修繕之社區及所有權人以及地方政府委託之自主更新及危老輔導團。 (三)民間團體部分:全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協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建築經理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中華民國都市計畫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省都市計畫技師公會、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台灣房屋整建產業協會、台灣都市更新推動全國學會、社團法人臺灣都市再生學會、中華民國結構工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等。 |
三、課程時間 |
北區:108年3月11日(星期一)、3月12日(星期二)本署5樓大禮堂 中區:108年3月14日(星期四)、3月15日(星期五)臺中市政府市政大樓惠中樓3樓301會議室 東區:108年3月18日(星期一)、3月19日(星期二)宜蘭縣政府2樓多媒體簡報室 南區:108年3月21日(星期四)、3月22日(星期五)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B2大禮堂 |
交通資訊 |
1.火車 到達『臺中火車站(站牌名稱)』,搭乘300、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23路公車到達『臺中市政府(站牌名稱)』 2.高鐵 到達『高鐵臺中站(16月台)(站牌名稱)』,搭乘151路公車到達『臺中市政府(站牌名稱)』 |
注意事項 |
1.本會議提供公務人員學習時數、技師及建築師學習積分時數(8小時)。 2.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請各位參加學員視實際需要自行列印上課講義及自備環保杯。 3.連絡人:營建署都市更新組胡博凱,電話:(02)8771-2542 |
時間(第一天) | 內 容 | 主持人/主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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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09:25 | 學員報到 | 營建署同仁 |
09:25-09:30 | 長官致詞 | |
09:30-10:20 |
都市更新條例修法重點研析 |
營建署都市更新組 |
10:20-10:30 | 休息時間 | |
10:30-12:00 |
整建維護整合溝通與財務規劃 |
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 周怡君經理 |
12:00-13:30 | 午餐 | |
13:30-14:20 |
108年度自主更新補助規定說明 | 營建署都市更新組 |
14:20-14:30 | 休息時間 | |
14:30-16:00 |
都市更新會籌組運作注意事項 | 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 林雲鵬協理 |
16:00 | 賦歸 |
時間(第二天) | 內 容 | 主持人/主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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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09:50 | 學員報到 | 營建署同仁 |
09:50-10:50 |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相關法令 |
營建署都市更新組 |
10:50-11:00 | 休息時間 | |
11:00-12:00 |
地方政府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作業規定及案例說明討論 |
地方政府/國內專家學者 |
12:00 | 賦歸 |